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法官或考虑到已听完所有求情申辩,可决定判处监禁,故将曾荫权还柙,属正常判决。至于首项控罪未能达成判决,惯例是重新挑选陪审团再审。
被陪审团以八比一裁定罪成的“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是指曾荫权于2010至2012年以特首及行会主席身份,参与决定雄涛广播申请数码广播牌照时,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豪宅租住所进行的商议。
张达明说,虽然行政长官被判监会造成不良印象,但同时可加强香港司法独立、及法院公平公开公正的形象,彰显香港法治的可贵。
香港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指出,前特区最高领导人被还柙,会令香港在国际的廉洁形象受打击。
今午曾荫权由太太陪同步入法庭,被问到多位前下属为他写求情信,以及前律政司长黄仁龙和民主党何俊仁到庭支持时,他没有回应,紧闭双唇,神情略显忧伤,而曾太就拍拍丈夫肩膀以示鼓励。
在聆讯期间他一度不停咳嗽,面部通红,又经常望向家人。辩方律师求情时提到,由于案中另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未达致有效裁决,恳请法官判刑时,不要考虑涉及贪污因素。
辩方又称,曾荫权无申报只涉及单一事件,发牌也不是错误决定。律师引用前政务司长许仕仁等案例,认为法官可考虑对曾荫权判处缓刑。
辩方求情时还提到曾荫权的近况,指他在精神及身体情况都较以前虚弱,需接受不同的治疗,但没提及所患何病。
律师在庭上还呈上多封求情信,当中包括黄仁龙、曾俊华、林郑月娥、陈方安生、唐英年、李柱铭、谭志源、林瑞麟、孙明杨、曾德成及马时亨等多位香港重量级政治界人物。
(联合早报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