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品行有问题不行:中国华奥物种公司遭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调查
|作者:毛 芃
2018年才过去10天,新年假日的气氛仍旧在空气中弥漫。不过,新西兰电台、Stuff网站和《新西兰先驱报》等英文媒体这两天发布的一则消息相当严肃,这一消息同投资新西兰一家农业公司的中国公司有关,说的是中国投资商华奥物种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华奥)正在接受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的“品行“调查。如果OIO认定华奥品行有问题,其拥有的PGG Wrightson公司的50.22%的股权可能会有麻烦。
(NZ Herald报道截屏)
OIO的这一调查,同华奥2017年年初被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NYSE)摘牌有关。
中国华奥是新西兰PGG Wrightson公司的大股东,PGG Wrightson是新西兰最大的农业公司之一。华奥先是在2009年购买了PGG Wrightson的股份,随后在2011年扩充了股份,持股比例为50.22%。
华奥是通过其在新加坡的子公司持有PGG Wrightson 股份的。
根据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的规定,如果外国投资商没有良好品行,OIO不会批准其投资。
OIO 为何要对华奥进行品行调查呢?这是应新西兰一家反对外国资本控制新西兰的民间机构的要求。这家名为 Campaign Against Foreign Control of Aotearoa ( CAFCA) 的机构表示,他们13个月前就要求海外投资办公室对华奥公司是否品行良好进行调查,因为品行良好是海外投资商或海外公司投资新西兰的先决条件之一。
本星期,OIO证实他们正在对华奥进行调查,这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
1、 华奥从纽约证券所被摘牌;
2、 华奥因其在中国的业务操作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传唤;
3、 华奥和其董事在集体诉讼中遭到指控;
华奥被新西兰政府海外投资监管机构调查,显然是因其在美国上市期间出的乱子所引至。
2016年11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华奥被摘牌。纽约证交所宣称,有证据显示华奥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人为抬升股票价格,并提供不全面的、带误导性或是虚假信息。
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至少连续30个交易日每股股价不低于一美元,否则会被停牌。
2017年1月2日,华奥被正式从纽约证交所摘牌。
华奥的一些股东自然很愤怒,他们威胁要对华奥和华奥部分董事进行集体诉讼。
2017年7月,华奥同股东们庭外和解,华奥同意支付股东130万美金,算是用金钱化解了官司。
华奥愿全力协助调查
面对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调查,华奥公司发布声明说,该公司一直对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披露所有相关信息,华奥表示将全力协助任何调查询问。
华奥成立于2004年,创始人是Alan Lai先生。他既是华奥公司董事会主席,也是新西兰PGG Wrightson公司董事会的主席。
PGG Wrightson董事会里有四名来自华奥的董事。
Stuff网站报道, 华奥在开曼群岛注册,其主要资产就是PGG Wrightson公司。
PGG Wrightson公司位于新西兰南岛坎特伯雷地区 ,是新西兰最大的农业公司之一,专长于草种。
PGG Wrightson公司外景
该公司在新西兰雇有2100多名员工,2017年的年收入为10亿新币,净利润达到$4600万。
PGG Wrightson的发言人说,独立董事Bruce Irvine、John Nichol 和 Ronald Seah已经就OIO的调查组成了一个应对委员会。
在过去的12个月,Wrightson的股票跌落了3.3%,跌到58c ,但后来又上升了18%。
华奥在美不止一次遭集体诉讼
中国财经专业人士卓继民先生曾在一篇专栏文章中披露,华奥早在2008年就遭遇过股东集体诉讼,结果是2010年6月30日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375万美元。
华奥物种集团公司是2007年11月8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交易代码为 “GRO” ,号称是“中国首家赴美上市的农业科技公司”,属于中国概念股。
中国概念股曾经是美国金融危机之后资本市场上的强心剂。然而据中国凤凰网报道,仅2011年3月至5月两个多月间,有18家中国公司被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停牌,4家企业被勒令退市。
凤凰网文章说:“中概股曝出的桩桩造假丑闻,震惊美国上下。”
海航收购计划被拒亦同品行有关
在新西兰,很少有个人投资商或是公司在OIO的品行调查中不过关。
不过,中国海航集团收购澳新银行旗下金融公司UDC Finance的计划受阻实质上同品行问题有关。
2017年年11月,澳新银行集团表示同意将其新西兰子公司的资产融资业务UDC出售给海航集团,作价约为6.6亿新元 (相当于30亿元人民币)。
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去年12月下旬表示,他们不清楚海航集团到底由谁控制,且无法核实。OIO说,海航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足以让该办公室确认海航申请收购的相关海外人士的身份。
反对外国资本控制新西兰的民间机构 CAFCA表示,因为OIO无法确认投资人身份,因此无法根据新西兰海外投资管理法(Overseas Investment Act)第18条来判断投资人的品行是不是有问题。
有评论人士认为,海航集团收购被拒是新西兰新一届工党政府释放的明确信号,即新西兰今后对海外收购将可能采取比国家党政府更为严格的审核手段,特别是对来自中国的收购申请。
当然,新西兰海外投资监管机构并不是只把矛头针对中国投资商。就在去年,美国投资人Charles Banks因欺诈被判刑4年,其作为投资者的权利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