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地方法院驳回富强诽谤指控,两名女被告全面胜诉

2025年12月3日(周三),奥克兰地方法院公布了对富强指控他人诽谤案的裁决 —— 两名被告成功驳回诽谤诉讼,富强全盘落败。

不过,富强并不肯接受这一结果,他已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并向奥克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奥克兰地方法院 (摄影:Nick Reed)

根据 Kate Davenport KC 法官的判决:

  1. 两名被告 —— 戴在和(Daisy)与毛芃 —— 的言论均不构成对富强的诽谤。
  2. 富强得不到任何经济赔偿。
  3. 富强需向两名被告支付法律费用。

法官同时发布了《骚扰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和《有害数字通信令》(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Order),要求富强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媒体发布涉及两名被告的内容

案件背景

2025年 4 月 8 日,富强向奥克兰地方法院起诉新西兰爱舞协会会长戴在和(Daisy),声称对方在微信群质疑其“院士”“博士”等头衔构成诽谤。戴在和表示,她是在多次遭受富强网络欺凌之后,才疑心富强的高学历背景并进行调查的。

7 月 7 日,富强递交第二份诉状,将毛芃列为第二被告,理由是毛芃作为《毛传媒》编辑,在当日发表一篇本地读者来稿 – 《用中国的政治话术打击候选人是在输出极权逻辑,污染民主土壤》,文章批评富强毫无根据地指控奥克兰地方政府候选人 Peter Yong 为“港独”或“反中”,并提及富强“自称博士、‘英国皇家终身院士’ ”。富强声称此举“诽谤”了他。

富强向两名被告索赔 34.9 万纽元

两名被告均向法庭提出对富强的反诉

在正式开庭前,法院共举行三次案件会议。前两次会议中,两名法官均问到富强是否真正理解”诽谤“的法律含义,并要求其补充证据。

10 月 23 日及 11 月 3 日,Kate Davenport KC 法官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Davenport 法官曾审理“魔王”肖志鸿起诉 Stuff 记者 Justin Wong 的案子,肖志鸿同样败诉。


法官:这是企图利用法律控制他人的案例

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本案是有人企图利用保护公民免受诽谤、骚扰和有害行为侵害的法律来控制他人的典型案例。正因如此,原告的诉求被驳回,法院并根据《骚扰法》和《有害数字通信法》对被告作出了保护令。

判决书第一条便开宗明义:“言论自由是自由民主社会的基石,新西兰是如此。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若以言论伤害他人,将受到《诽谤法》《骚扰法》《有害数字通信法》的约束。

法官进一步指出:“但这些法律有时也会被滥用,被那些企图控制或钳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公平评论权的人所利用。


《有害数字通信令》:富强须全面删除相关内容

根据该命令,法官要求富强:

a) 下架其在微信、Facebook 或其他数字平台发布的、涉及两名被告的所有内容
b) 删除其本人或名下“新西兰华人反贪协会”发布的、涉及两名被告的公告
c) 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平台发布涉及两名被告的任何内容;
d) 必须在微信、Facebook 等渠道刊登更正声明,内容包括:

过去数月里,微信群(或相关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一些被奥克兰法院认定为有害的帖子。这些帖子均由富先生发布。法院命令富先生两年内不得发表任何有关两位当事人的帖子。该命令同样适用于任何与富先生有关联的实体,例如‘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

若违反命令,法官说明处罚如下:

  • 个人可被判最多 6 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 5,000 纽元;
  • 法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 20,000 纽元。

骚扰限制令》:禁止任何接触或骚扰当事人

根据《1997年骚扰法》,法官对富强发出《骚扰限制令》, 内容包括:

  • 跟踪、拦截或当面骚扰受保护人;
  • 以任何方式(电话、信件、电子通讯等)与受保护人联系;
  • 发送令人反感的材料;
  • 进行任何使受保护人担忧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违反限制令亦构成犯罪,最高刑罚为 6 个月监禁或 5,000 纽元罚款;累犯最高可判 2 年监禁。


富强的学术头衔争议

这一诽谤案的核心在于富强是否如其宣称,拥有博士学位及院士头衔。

1. 院士(RSA“Life Fellow”)

富强经常在微信上宣传他是“英国皇家终身院士(Life Fellow of Royal Society of Arts, Manufactures and Commerce ),” 但这一头衔实际上只需缴费即可获得,网上明码标价;他所谓的“院士”,与顶尖科学家获得的“Fellow”完全不在同一体系。

充其量,富强不过是“英国皇家艺术、制造与商业协会(RSA )终身会员”,而他自己却宣称“由于突出的科技贡献,而被授予英国皇家科学终身院士。”

此外,富强还声称自己是“新西兰皇家院士”,也被证实并不属实。

2. 博士学位(NZQA 认证争议)

富强声称自己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他在微信群展示过NZQA(新西兰学历评估局)颁发的博士认证书截屏。然而,该截屏并没有呈现完整的认证书。 富强将认证书当作证据呈交法庭, 但认证书复印件底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毛芃女士几经联系NZQA,终获对方提供的富强学历认证书模板。模板底部的免责声明清晰可见:

本次评估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的,并不保证证书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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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QA认证书模板底部免责文字

此外,富强的NZQA博士认证书显示他2022年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习时间三年。但该校官网从2017-2020年的博士生录取名单上,都没有他的名字。富强在法庭辩解说,这是因为他的博士论文有5年保密期。

此外,富强在2022年奥克兰地方政府竞选宣传海报中,所穿博士服貌似奥克兰大学博士服,同NZQA所认证的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博士服截然不同。

富强竞选宣传照

富强在诉状中,称自己是“备受尊重的公众人物、学者和社会倡导者”。既然如此,他就该如实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

富强在领英平台介绍自己 1979 – 1983 年间就读于梅西大学(Massey University)并获学士学位。但《中文先驱报》 2022 年 9 月的一篇报道称富强 1983 年毕业于中国沈阳农业学院。

法官在裁决书中说:“法院认定被告已成功举证,傅先生的声誉仅受到轻微损害。他对自身学历、奖项与成就有明显夸大,…… 被告的评论并未对傅博士构成诽谤。“


法官严正警告“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

法官Kate Davenport KC 在判决书最后的结论中,对富强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提出严正警告。

“法院最严重关切的事实之一,是原告利用发布在中文网站和微信上的‘公告’来控制、惩罚或打压他人;尤其是‘华人协会反贪办’的公告,被华人微信群当真对待。我必须明确指出,法院对此深表关切。警方亦对此表示担忧。原告使用司法部或警方徽标的行为完全不当,必须立即停止。这些公告毫无法律效力。”


结束语

奥克兰法院对富强控告他人诽谤案的判决引发许多网友关注, 大家都为判决结果拍手称快。

有网友评论一语中的:“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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