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时评】为广场舞辩护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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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克兰)大洋

近几日由于一群中老年妇女在北岸图书馆附近跳广场舞从而引发了非议,有的人为此行为专门上贴进行分析和批判,一时间在华人圈里好不热闹。鉴于对于大妈们跳广场舞的行为口诛笔伐的居多,我有些看不下去,因此自己跳将出来,发表点看法,客观上也算是为大妈们的行为作几句辩护。
反对跳红色元素广场舞者首先对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和广场舞的来龙去脉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开掘。不得不说,调查考证工作那叫一个细致。我真有些怀疑,这些人以前是不是从事过专案审查工作,现在作起业务来居然如此得心应手,驾轻就熟。这份认真、细致,真令我肃然起了敬了。

 

反对的理由主要是广场舞是红色的,由于是红色的传承,这便让某些同志们十分的不爽,但以这个理由反对广场舞好像还不太充分,也难以被普遍认同,因此广场舞扰民就成了堂而皇之反对的理由和借口。

 

现在我来具体分析一下。

 

红色广场舞说到底也还是广场舞,其基本功能不是为了文宣,而只是一种娱乐和健身方式而已,只是所谓红色广场舞具有红色因素而已。这本来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我们生活在西方社会,对西方社会的多元及包容多有理解和体会,西方也照样有红色的元素,西方也照样有共产党,主流社会也并未对此有什么过激反应。法轮功能存在,反共团体能存在,红色元素的广场舞也应该有存在的空间。

 

相反的,我们许多大陆来的同志们对此就有些神经兮兮的了,见到红色广场舞就好像斗牛见到红布一样的亢奋,作为区别于动物的人来说,我必须得指出:您们反应很反常耶!

 

您们如此不喜欢红色,是想洗去您们来自红色中国的原罪感么?是想和红色中国做个切割么?不对红色表示反感就不算是缴纳投名状么?您们这样看起来有些蠢啊,您们如此想要摆脱所谓红色印记,可以加入FLG组织啊。如果说由于薄熙来曾倡导广场舞,所以您们不能接受,更是显得您们是些长着一双势利眼的人 。

 

说到您们的堂而皇之的反对的理由和借口-扰民,我想说的是:您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需要把自己粉饰成正义的代言人和化身!这里给您们普及一小点法律常识,即在西方社会,法律只限定公民不能做什么,而不是公民必须作什么。如果跳广场舞的人违法扰民,您们可以报警,可以报告市政委员会,如果有关方面不阻止,可能事实就不是像您们臆想的那样。给个忠告您们:不要随便对别人作侮辱性的道德判断,这样会显得您们很没有教养。
我们从故乡来到一个新的国度,要融入主流,就要学习主流社会处理事情的方式,不要动不动就大惊小怪,群起而攻之,乱贴小字报,那都是文革的作派。说实话要学西方人的思维方式,要学会作事实判断,别动不动就作道德判断,像个搅屎棍似的,没事找事,唯恐天下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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