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涉案警察被免起诉 出乎许多人意料

北京丰台检方12月23日宣布对涉雷洋案的5名警察不予起诉。检方认定5名涉案警员“玩忽职守”罪成,但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未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媒体表示,雷洋案警方不存在“钓鱼执法”问题,并称雷洋被捕之前在足疗店接受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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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周五表示免于对涉及雷洋案的五名警务人员起诉。这一决定出乎许多人意料,并再次引发热议。

此前,雷洋案也引发全国舆论对警察滥用职权的强烈反应。

5月,29岁的雷洋在被警察拘押期间死去。当时他同警察发生扭打后被制服。之前警察怀疑他嫖娼,要对他进行盘问。雷洋的死在社交媒体,甚至国家媒体上引发强烈反应。

6月,检察机关开始介入调查警察滥用职权问题。当时检察官说尸检表明雷洋在警车中死于呕吐物窒息,并非如警察报告中说的死于心脏病。检察官还说,警方还试图阻挠最初的调查。

 周五,检察院发表声明说,涉事5名警察”存在不当执法行为”,包括用脚踩雷洋,但是仍然认为雷洋的死因是挣扎时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所致。

检察院虽然认定五名警员执法不当,但根据上级部署执法,雷洋有妨碍执法行为,五名警察犯罪行为轻微,而且能认罪悔罪,因此检察院决定对这五人不予起诉。

敏感词

中国官方网络,包括北京检察、央视新闻等,都在发表这条新闻时设置了不许读者评论。微博上”雷洋”已经成为敏感词,无法搜索与之有关的内容。

检察院声明发出后,网络出现”雷洋家属不服,7日内提出上诉”的报道,但随即报道被撤除,理由是相关内容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雷洋被警察殴打致死,引发舆论对警察滥用职权问题的关注

当初在雷洋案发生后,许多人大校友为雷洋发文呼吁,向当局施加压力。其中一些人被当局约谈,做说服工作。还有人为雷洋在新华门外举牌鸣冤,结果受到行政拘留。

不予起诉

北京丰台检方今天12月23日宣布对涉雷洋案的5名警察不予起诉。

微博上”雷洋”已经成为敏感词,无法搜索与之有关的内容。。检方认定5名涉案警员“玩忽职守”罪成,但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未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媒体表示,雷洋案警方不存在“钓鱼执法”问题,并称雷洋被捕之前在足疗店接受性服务。

5名将青年人雷洋殴打致死的涉事警员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12月23日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开脱罪责,宣布虽犯有“玩忽职守”罪,但不予起诉。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昌平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孙某某和张某某等人,着便衣,蹲守在昌平区 “龙锦三街”足疗店附近。当晚21时许,雷某在这个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雷某试图逃跑,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颈部、膝盖压制脖子和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暴力行为”。之后,雷洋再次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行人救命。警员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上手铐,其间,邢某某等人脚踩雷洋脖子和面部、强行将其拖 拽上车,直至雷洋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警员邢某某等人未及时抢救。待送医院后,雷洋已经死亡。

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 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邢某某等五人在执 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但检方认为警方上述暴行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并能够认罪悔罪,因此无需判处刑罚。
(综合BBC、法广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