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认定五名中国公民和两家公司为贩毒者

美国国务院与财政部星期五(7月17日)共同宣布认定五名中国公民和两家实体为外国贩毒者。

资料照片: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司法部总部大楼
资料照片: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司法部总部大楼

这五个人分别是季松岩、詹龙宝、程桂峰、郑光福、胡琦;两家中国实体为武汉利维卡科技有限公司(Wuhan Livika Technology Co. Ltd)以及全球联合生物科技公司(Global United Biotechnology Inc)。他们被指定是因为他们支持和参与中国合成阿片类药物贩运者郑福景、严晓冰以及郑氏贩毒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美国是根据“外国毒枭认定法”而做出这一认定的。

2019年8月,美国财政部下属的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根据这个法律认定中国公民郑福景与郑氏贩毒组织(DTO)为“重大外国麻醉品贩运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郑广华因支持郑氏贩毒组织的贩毒活动,中国实体“勤胜药品有限公司(Qin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因为被郑福景拥有和控制以及中国公民严晓冰也被认定为重大外国麻醉品贩运者。

国务卿蓬佩奥在7月17日发表的声明中说,“今天的行动是美国不断展开的全政府努力的一部分,以打击从中国贩运的芬太尼和其他合成阿片类药物,这些药物夺走了数十万美国人的生命。”

声明说,国务院仍然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打击毒品贩运,包括通过国务院的《麻醉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奖励计划》等项目,来干扰和遏制非法毒品交易和跨国有组织的犯罪网络。

合成阿片类药物的麻醉功效是普通麻醉药物的几十倍,很容易造成服用过量导致死亡。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预计2019年死于药物服用过量的人数为70,980人,其中一半以上的死亡与芬太尼和其他合成阿片类药物有关。这个预计的死亡数字超过2017年创下的70,699人的记录。

中国在2019年4月承诺把一切芬太尼类的药物当作管制物质进行管控并出台相关的新法规。中国在11月重判了向美国走私贩运芬太尼的九名毒贩,其中一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徒刑。但美国政府认为,中国当局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芬太尼类药物流入美国。

美国司法部去年10月对3名涉嫌非法交易芬太尼的中国公民提出了起诉。(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