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税:税局高管同奥市华人餐饮业主再次面对面
|自2010年年底以来,奥克兰已经至少有大约30家华人餐馆被税局查税官光顾,而北帕一家华人餐馆在查税后被迫向税局缴纳税金和罚款高达50多万的消息也不胫而走,税局如此严厉的惩治手段引起一些华人餐饮业主的恐慌。
2011年5月上旬,税务局高管再次从惠灵顿飞到奥克兰,在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组织下,同众多华人餐饮业主见面,就查税问题做出解释并听取大家意见。洋人税务顾问在会后也就一些税局官员的查税做法提出了批评意见。
税务高管同华人餐饮业主交流
继2月3日飞赴奥克兰同华人餐饮业协会负责人见面后,新西兰税务局高管Katrina Fowler女士5月3日再次来到奥克兰,在其他几名惠灵顿和奥克兰税局官员陪同下,同华人餐饮业主在奥克兰南区皇冠酒楼见面,就税局查税问题进行双向沟通。
会议由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主席曹玉堂先生支持,饮食业协会秘书Raymond 邓先生做翻译。大约40名华人餐饮业主参加了会议,其中包括专程从北帕赶来的华人餐饮业主。
奥克兰华人饮食协会主席曹玉堂首先在会上发言,他说:“最近受金融海啸和基督城地震的影响,国家经济低迷,失业上升,许多行业经营陷入困境,中餐饮业亦不例外,其惨况之严重,可能更甚于其它行业。由于生意日差,中餐饮业者有的勉强维持,有的入不敷出,有的忍痛出让。以我在奥克兰经营中餐数十年之所见,从未遇到过目前这么严重的困难。”
曹先生说:“最近商会收到不少会员的反映,了解到某些餐饮业者正被税务部门调查。除了奥克兰,也包括北帕、惠灵顿、公牛镇等地区。”
他说,华人在经营餐饮生意之时应严格遵守税法,通过执业会计师报税交税。如遇到税务调查,应给予配合。此次税局同华人餐饮业主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让各位更清楚了解有关税法条例,以及报税交税所必须遵守之要点,以避免因疏漏大意而导致更大损失。”
来自惠灵顿的一名税务官员在会上向华人餐饮业主解释了税局的查税工作。他说,同其他行业相比,餐饮业因为有大量的现金流动而容易造成偷漏税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华人餐饮业,而是一种行业现象。这位官员称,全国包括酒楼、面包店、咖啡馆、快餐店、外卖店等在内的餐饮服务行业一共有一万六千家,税局检查了其中的1000家,真正发现问题需要立案处理的目前只有1%。
这位税局官员说,税局调查的餐饮店铺基本都是业主亲自参与经营的。
他解释说,税局查税不是只看账目记录,而是进行广泛调查。如果发现业主账目上不盈利,但却开好车、住豪宅,还有好几处投资房产,税局对此会如何做想呢?
与会的一些餐饮业主提出了他们在被税局查税时遇到的一些令他们费解的问题,希望了解作为纳税人在被查税时有什么合法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业主表达了对于税务官员在具体查税行为上的不满。
最后,税务局高管承认有必要对华人餐饮业主在税法问题上展开教育活动,因为华人餐饮业主大多数是新移民,在理解税法法规上有着一定的语言和文化障碍。
北帕一业主对被判罚$495,000不满
参加5月3日餐饮业座谈会的一位女业主曾被税局判处需缴纳税金及罚款共$495,000,虽然后来税局同意将金额降至$225,000,但女业主仍对税局在办案过程中的行为有许多不满。她在发言的时候情绪激动,甚至把税局的报告扔到地上。
这位化名李小姐的业主告诉记者,她和她先生自1989年起在一个约有2000人的镇子开餐馆,说是餐馆,其实也做外卖,还顺道卖些杂货。她说,税局官员是在2008年7月第一次登门查账。
李小姐说,让她吃惊的是,税局在查了过去7年的账后,还让她提供自1986年以来所有的帐目,而1986年是她来新西兰的第一年。
她说,税局在查账的两年多时间里两次弄丢了她提供的税务资料,她不得不一再花时间和金钱提供相同的资料。
李小姐说,当税局通知她缴纳包括税金、罚款、利息和家庭补助在内共$495,000时,她简直懵了。
她说,税务局的查税报告她根本看不懂,交给税务顾问看,税务顾问也看不懂。而他们提供给税局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税局也置之不理。最后,在税务顾问的斡旋下,税局终于同意李小姐只需缴纳$225,000。
李小姐说,她是耐不住长时间的精神压力,在今年4月初被迫同税局签订了协议,虽然协议上明确说明税局仍旧有权起诉她。
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会长曹玉堂先生和秘书Raymond邓先生在了解到李小姐的情况后,曾在复活节期间专程到北帕看望她,了解详细的情况。
曹先生说,李小姐和先生工作很辛苦,从早到晚在小店忙十多个小时,几乎没有假日,他形容李小姐夫妇像是“自由的囚徒”。
邓先生则对记者说,当他进入李小姐夫妇经营的店铺时忍不住感到心酸。他说,一个汉堡只卖3元多,不知道要卖多少汉堡才赚出22万偿还税局。
他还说,任何奥克兰一家华人的小饭馆的环境、外貌都要强过李小姐的馆子。
“李小姐的案子不是特例”
为李小姐的案子担任税务顾问的惠灵顿税务顾问专家Jeff Owen先生专程从惠灵顿赶到奥克兰参加了5月3日税务官员同华人餐饮业主的见面会。会后,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通过李小姐的个案和他过去20年来的工作经验对新西兰的查税官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
Jeff Owens 先生说,他已经见过太多税务官在工作中“热情过度”的例子。
“许多税务官自己没有经营企业的经验,他们不理解业主所面临的各种压力,他们以为业主明白税法,但其实他们真的不明白。”
Owens先生说,税务官常常要求业主们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信息,有时候甚至在圣诞节前发出要求。他以李小姐的案子为例说,税局12月15日要求李小姐在1月15日前要签署好协议,可这一段正是圣诞假期,会计师并不上班。
Owens先生说,有时候纳税人在签订协议前都没有看过税局提供的协议,而税务官员也不对纳税人需要交给税局的实际金额做解释。
他又用李小姐的案例说,税局告诉李小姐要缴纳$180,000税金,但是李小姐实际被要求支付的金钱是$495,000,因为除税金外,还得缴纳罚款、政府给的家庭补助和利息。
Owens先生批评税局这种作法带有误导性。
Owens先生说,税务官要么不给纳税人解释他们是如何得出的必须交给税局的金额,如果他们解释,其解释方法也让纳税人不知所以然。
他说,在他过去20年的工作经历中,见过太多这方面的案例。
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会长曹玉堂先生说,税局对于李小姐个案的处理让奥克兰一些被查处的华人餐饮业主感到非常紧张。
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秘书邓先生说,一些会员向他们投诉说,税务官在突然进入餐馆查税时对待业主的态度不文明,好像对待罪犯人一般。
他说:“业主们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来回答税务官问题,税务官在服务高峰期来访,不但影响了餐馆正常的营业服务,还让顾客以为店里出了什么问题,影响了餐馆的形象。”
列席5月3日税务官员同华人餐饮业座谈会的还有工党党员、社会发展部社区关系经理朱旭东女士。会后,朱旭东女士希望通过本报告诉华人餐饮业主,在被税局调查的时候,一定要通过专业的会计师或是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性服务;如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找律师给以专业意见,千万不要为了省钱而个人单独面对税局。因为这么做的后果可能会招致更严重的个人经济损失。
曾在税务局担任过高级调查官的黄荣特许会计师事务所的黄荣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了相似看法。
据悉,奥克兰华人餐饮业协会已经聘请Jeff Owens先生担任协会的顾问,帮助协会的会员们同税局沟通,而Owens先生也已经提出了一个给税局的详细的建议书,对税务官员如何改进税务工作作风提出建设性意见。
(原文发表于2011年5月11日《新西兰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