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 芃
2026年9月10日周四,新西兰行动党(ACT)宣布了一项新政策:那就是逐步解散怀唐伊法庭(Waitangi Tribunal)。
这一政策的核心提议是:
将怀唐伊法庭的工作重心限定在完成最后十余项历史性的《怀唐伊条约》索赔和解案子上;
取消怀唐伊法庭对现行政府政策进行评判的权力;
历史性索赔和解案子处理完毕后,逐步终结怀唐伊法庭的运作。
行动党(ACT)认为,怀唐伊法庭法庭具有激进倾向,偏离其最初设立的目的,已从解决历史错案演变成一个与民选政府和国会并行的“政策机构”,不仅评判政府的日常政策,还提出替代性政策方案,干扰民选政府和国会的政治决策。
行动党还批评其他政党回避事关新西兰国家身份认同的重大问题的辩论。
行动党一直批评 Te Pāti Māori(毛利党)和工党推动“共同治理”(co-governance)与分裂主义(separatism)。
另外,行动党主张所有新西兰人应拥有相同的基本权利,所有人适用于同一套法律体系(One law for all),不应当因祖先身份或族裔不同而有所差异。
行动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向选民宣传相关政策,并为此发起政治筹款。
行动党为何提出关闭怀唐伊法庭(Waitangi Tribunal)的主张?行动党为何认为该法庭具有激进倾向?这得从怀唐伊法庭的起源讲起。
首先要说明的是,怀唐伊法庭 – Waitangi Tribunal – 并非一个通常意义上的法庭,它是新西兰国会在1975年通过法律建立的一个常设调查委员会(permanent commission of inquiry)。 它的作用是进行事实调查、举行聆讯(hearings)、听取证据并作出事实认定,然后判断王室(Crown)的法律、政策、行为或不作为是否符合《怀唐伊条约》的原则(principles of the Treaty of Waitangi),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 1975年,怀唐伊法庭设立
1840年, 《怀唐伊条约》(Treaty of Waitangi)签署。此后一个多世纪,毛利人不断发起请愿和抗议,因为他们认为怀唐依条约的承诺没有得到履行。
到了1970年代,工党政府推动国会通过 《1975年怀唐伊条约法》 (Treaty of Waitangi Act 1975),并正式建立了怀唐伊法庭( Waitangi Tribunal )。
不过,1975年的怀唐伊法庭所掌握的权力比今日小得多。
怀唐伊法庭的最初职责是调查 1975年10月10日之后的王室(Crown ,即《怀唐伊条约》中代表国家的一方)是否有违反 《怀唐伊条约原则》(Treaty principles)的行为。
换句话说,怀唐伊法庭最初职能并不涉及1840年至1975年这一时间段,不涉及这一百多年间毛利人与王室之间积累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二、1985年, 怀唐伊法庭的管辖权变化
1985年,怀唐伊法庭成立的第10年,其管辖权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这也是怀唐伊法庭历史上最重要的转折之一。
1985年,同样是在工党执政期间,新西兰国会修改《怀唐伊条约法》,赋予怀唐伊法庭追溯管辖权 (retrospective jurisdiction),将其管辖范围一直追溯到1840年2月6日——《怀唐伊条约》首次签署的日子。
这意味着,怀唐伊法庭从此可以调查王室(Crown)自《怀唐伊条约》签署以来(Crown),在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行为或不作为是否与《怀唐伊条约》的原则相一致,以及这是否对毛利申诉人造成了不利影响。
此后,大量涉及土地没收、土地交易、毛利资源及毛利传统权利等历史不公问题的申诉,开始提交怀唐伊法庭调查。
根据怀唐伊法庭2025年发布的一份回顾报告,1975年至1985年这10年,申诉方平均每年提交的申诉只有大约3项 。但怀唐伊法庭1985年获得追溯管辖权后,接获的申诉数量大幅增加。到2008年历史性申诉截止前的一段时期,平均每年收到的申诉约有66项 。
怀唐伊法庭后来调查的问题范围越来越广,包括毛利语、渔业、无线电频谱、淡水、前滩和海床(foreshore and seabed)、毛利人健康以及无家可归问题等。
怀唐伊法庭1985年以后开始对历史性的《怀唐伊条约》申诉展开调查,为后来王室(Crown)与毛利部族(iwi)及次部族(hapū)之间进行《怀唐伊条约》和解谈判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依据。
怀唐伊法庭也逐渐成为《怀唐伊条约》和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2006年,国会为提交历史性《怀唐伊条约》申诉设定最后期限
2006年,新西兰国会为提交新的历史性《怀唐伊条约》申诉设定了最后期限。
当时仍是工党执政。国会通过《2006年怀唐伊条约修正法》(Treaty of Waitangi Amendment Act 2006),规定新的历史性的《怀唐伊条约》申诉(historical Treaty claims)必须在 2008年9月1日或之前 提交。自2008年9月2日起,怀唐伊法庭不再接受新的历史性申诉。
怀唐伊法庭的资料显示,在截止日期到来之前,又有大约 930项申诉集中提交,使注册申诉总数达到约 1,840项。
四、 历史性申诉接近尾声
从2008年到2026年,时间过去了18年,需要怀唐依法庭调查处理的历史性申诉已逐渐接近尾声。怀唐伊法庭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
这是因为2008年的截止日期只是停止接受新的历史性申诉。但怀唐伊法庭的工作职能中,仍然具有处理“当代申诉”(contemporary claims)的内容。于是,从2015年前后开始,专题调查(Kaupapa inquiries)逐渐成为怀唐伊法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专题调查越来越多地涉及近期或现行的政府政策和行为,涉及领域包括医疗卫生、住房与无家可归问题、司法、教育、公民身份、社会服务等。
行动党承认怀唐伊法庭在处理历史不公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认为随着历史性的《怀唐伊条约》申诉与和解工作完成后,该机构就应该解散;没有必要作为一个永久性机构存在,更不应该继续介入和评判当下政府的政策。
在行动党看来,“怀唐伊法庭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过渡性机构;历史任务完成后,机构也应该解散。”
当然,行动党的政策是否能成为可执行的国家律法。要取决于行动党是否能在11月份的新西兰大选中成为下届政府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