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司法部长傅政华以受贿罪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9月22号)一审后宣判,中国前司法部长傅政华因受贿、徇私枉法一案被判处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曾被指控的政治罪名在最后的宣判中完全消失。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傅政华从2005年到2021年 “利用 “自己的各种职位,”帮助 “个人和公司规避法律,并收取费用。 据法院称,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获得的非法资产总额超过1.17亿元人民币。 法院还认定他犯有掩盖兄弟犯罪活动的罪行。 法院在说明其裁决的理由时说,”贿赂的数额极其巨大”,而且该案对社会的影响 “特别有害”。

判决称,由于傅政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因此他得以逃脱死刑。  

据报道,今年67岁的傅政华是河北滦县人,出身公安系统,任北京公安局长期间曾因扫荡“天上人间”等知名夜总会名噪一时。他后来担任中国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在政法系统颇具影响力。

傅政华今年3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4月被逮捕,7月受审。当时通报中出现不少罕见且严厉的措辞,指他“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危害中共的集中统一”更是首次出现。但这些政治罪名在一审宣判中完全消失。

 67岁的傅政华也是前公安部副部长,去年10月在担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被调查,是中共十九大以来迄今落马的四名十九届中央委员之一。在中国官媒周四的报道中最后也提到,傅政华被指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曾被官方点名为孙力军团伙成员还包括中共江苏省原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中国国安部原纪委书记刘彦平、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以及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

值得注意的是,傅政华被定罪是在10月中旬中国共产党大会召开前不久,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主席预计将赢得第三个任期。中国周三也刚宣布了对两位前公安高官的定罪。上海市前公安局长龚道安因收受相当于1000多万欧元的贿赂而被判处终身监禁。 他在重庆的前同行邓惠林因受贿被判处15年监禁。  

在习近平2013年上任时发起的反腐运动中,至少有150万人受到惩罚。

中国官网报道显示,傅政华曾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