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移民局不是拆散恩爱情侣就是被假结婚的骗

作者: 任之

移民局拆散恩爱情侣的新闻报道,隔三岔五就能看到。同样,假结婚骗绿卡的新闻也会隔三岔五报道出来。


这些新闻报道里面,移民局要么是不懂风情棒打鸳鸯的法海,要么是呆蠢被欺骗的无能官僚。

问题出在哪里?在我看来,不是移民局无情、无能,而是配偶移民的相关规定存在缺陷。


按照现行规定,一个人一辈子可以担保两个配偶移民。如果前两次婚姻破裂,第三次遇到真爱,根据规定,已经失去了担保资格。假若汪峰移民到新西兰,他就没办法把章子怡作为配偶申请过来一起生活。


移民局对担保数量加以限制的同时,却对婚姻存续年限要求很低。从提出申请到拿到绿卡,快的话只需要一年半。


这就给假结婚或骗婚大开方便之门。几乎每一个老移民都见过或听说过假结婚或骗婚的案例。


我认识的一个女性朋友,和一个男人结婚,并担保他移民新西兰。刚开始时男方对她很好,我这位朋友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夸老公。没想到男的拿到绿卡后,翻脸不认人,马上和老婆分开,和另外一个女生同居。


类似这样的渣男骗痴情女或渣女骗痴情男的案例,不敢说有很多,但绝对不是特例。


同样,还有渣男以担保女的移民骗色,渣女以担保男的移民骗钱。各种案例频发,都说明现行移民局的规定存在缺陷。


怎么判断一段感情是真是假?我认为没法判断。遇上老戏骨、老司机,可以瞬间身心入戏,不露丝毫破绽。


这么说就完全无能为力吗?也不是。

判断一段感情的真假,最好的方法是时间。如果两个人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在一起十年以上,不太可能是假的吧?


基于这样的思路,笔者认为应该修改配偶移民的规定,允许担保三个或五个老婆(或老公)。然而,在增加担保人数的同时,应增加对婚姻存续的时间要求。


例如,对结婚不满5年(或10年)的夫妻,如果一方不是新西兰公民但想移民新西兰同伴侣一起生活,可给其长期开放工签。


再例如,结婚时间必须是至少5年(或10年),方可申请新西兰PR(永久居留权)。假如拿到PR不满3年(或5年)就离婚的,移民局有权取消其PR。 


总之,提高时间门槛,既可防止有人通过假结婚、骗婚的方式钻空子,快速拿到新西兰绿卡,也能让有情人长期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