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华人政治学者:这份种族歧视请愿书有问题
|华人政治学研究生杨冰2月18日接受了澳洲 SBS中文节目采访,话题是关于种族歧视请愿书话题。
1、 您为什么支持这份请愿?
我本人没有给这份请愿签名,但愿意在充分告知它的潜在缺陷的同时替它传播,把选择权留给每一个个体。华人作为少数族裔,遇到歧视事件能及时发声很有必要,维持声量很好,不需要每次都要求一个最完美的姿态。
2、 请愿的名称为“Discrimination against China on Media”,我看到有反对这个请愿名称的声音,您怎么看?
我认为这个标题是这份petition最不妥的地方。正文讨论的从头到尾都是族群歧视问题,主体是族裔,但标题“Stop Discrimination against China on Media”的主体是sovereign state。
这两个概念,在国会讨论中区分非常大,分属领域也不同。议会讨论中概念的混淆会让议题失焦,应当分别讨论。
华人不满意澳洲媒体或者政府对中国政府的态度而抗议无可厚非,属于华人的言论自由,应该受到保护。但一代华人因为文化背景问题,经常会把国家和族裔问题混淆,把媒体对于中国的批评和对于华裔的偏见都视为种族歧视,这种混淆会削弱种族歧视指控本身的有效性。
3 、针对这份请愿,有华裔认为有点“玻璃心”,反应过度了。甚至有人认为会适得其反,让更多的人知道“China Kids”这样的争议词语。您的看法呢?
我不认为这是反应过度。是否觉得受到了歧视的判断,在被歧视人手里而不是歧视者。有非常多的华人感觉自己的华裔身份在这种称呼中被冒犯,那这就是一种种族歧视的表达,需要及时发声反馈。
但是这个请愿的中提出诉求并不是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向议会抗议就好比美国的向白宫请愿,虽然一直是很多华人表达诉求的渠道,但本身只有象征意义,不具备可行性,甚至如果真的要实施会有很大风险。以本次请愿为例,请愿中有两个诉求,
1:urge the media to correct their mistake and take actions to avoid from happening again;
2:review the current policy to fix the black spot in supervising the media from doing misleading reports that’s harmful to the integrity of Australia。
这两个诉求,都牵涉到了要求议会限制媒体的表达权,议会代表了政治权力,而媒体的新闻自由不应该受到政治权力侵犯,这种干涉超出了议会应该具有的职能,不应该被采纳。
当然,华人也可以认为媒体的发言违反了反种族歧视法18C section,那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而不是要求议会用行政力量干涉媒体自由。
我觉得更合适的抗议方式应该有两种:
1、在社交平台发起抗议,比如在推特上发起一个hashtag,或者在change上征集签名(这次也有在做,非常好),表达诉求造成舆论声势,给媒体压力,并且让其他媒体跟进报道(比如SBS)。
2、相关报纸订阅者可以直接向编辑部表达诉求,或者呼吁退订或罢买,利用consumer activism给媒体形成压力。诉诸权威,让议会为其做主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渠道。
( 杨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