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手记】凶宅,安民告示及其他……

作者: Julia Zhu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奥克兰的凶宅地图”,几个客人来电咨询,我就抽空看了一下,除了传统治安不佳的南区和部分西区,有些街区不能因为只有一起恶性事件就成为你置业的排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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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凶宅有时离你我不远,在我工作的Remuera, Epsom,Mt Eden, Royal Oak,  没有一个区是零凶宅。一不小心,碰上撞上,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我认为,凶宅一般是指该栋物业之内有人非正常死亡,或自杀,或他杀,常规概念的生老病死不在此列。
记忆之中,日本政府规定凶宅必须告知每个意向客户;新西兰这里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说与不说,全凭主观或客观因素决定。

 

我自己个人的作业准则就是不推荐,不带看,如遇问询就直接告知不太适合,不直接提示为凶宅,我有为房东保留隐私的义务。

 

记得前几年的某一天,我一人去看一间位于Newmarket的木制别墅,那是一座上下两层还有地下室的房子,也有前庭和后院,进入院落就有一种萧瑟落寞的感觉。

 

开得门来,空气有些凝滞,细碎的尘埃在正午的阳光里漂浮游荡,让我瞬间毛骨悚然。

 

一人环绕一楼一周,然后钻入斜顶的二楼,最后沿着陡直的梯子走到地下室,开灯看到许多排列整齐的文件卷宗,大大的工作台上夹着设计图纸,一看便知这家的主人是个设计师,未及关灯就爬回一楼,然后想着赶快开门离开。

 

可是,我仿佛遭遇上不可预知的力量,在里面一圈一圈的转不到出去的大门,有个瞬间我觉得我完了……

 

心惊胆战的回到公司,与同事说起这事,他们告诉我说,那个物业的设计师主人两年之前在地下室自尽。

 

看到我惨白无序的脸,他们一连几声“可怜的Julia,你还好吗?

……

就此,我开始由己及人,自设防线了。

 

在我们的常规操作之中,如果有人做了房屋检查或毒品检测发现确实有问题,我们有义务告知意向买家。

 

如果买家想出价购买,须提醒他们以前的检测出现过的相关问题,一定建议他们再做相关检测,以求日后万事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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