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还要修法,买块地就能抽淡水出口的美事恐难再有
|作者: 毛 芃
从2017年到2018年,中资背景的公司在新西兰抽取淡水并从事瓶装水出口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各种媒体报道、7万人签名请愿、各种街头抗议,最终,闹到了国会。
眼下,国会要对《海外投资法》进行新一轮重审。工党执政小伙伴绿党已经宣布,要针对海外买家购买乡村土地进行特别审核,即在审批时将对方是否会在土地上抽取淡水资源考虑在内。
这意味着新西兰政府能够通过法律阻止外国买家为了抽取地下淡水资源而购买土地。
大家可能还记得今年8月中旬,国会通过《海外投资法修正案》,以限制非本国居住的外国人购买现房(包括乡村别墅),只许他们购买新落成的公寓单位。
部长决定引发争议
今年6月中旬,担任土地信息部长的绿党议员Eugenie Sage 和财政部副部长David Clark 原则上批准Cresswell NZ公司在丰盛湾的Whakatane附近购买6.2公顷被列为敏感级别的土地,以扩大他们现有的Otakiri Springs瓶装水厂。
据新西兰Stuff 网站报道,Cresswell NZ公司获准每年抽取超过10亿升淡水。
Cresswell NZ公司为中国瓶装水大企业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
Eugenie Sage 部长
地信息部长Eugenie Sage 的决定引发强烈反弹,因为Sage 女士是绿党议员,很多人对Sage和绿党提出严厉批评。有些绿党成员表示要退党,青年绿党联合领袖Max Tweedie 在推特上发狠话:“我们在政府内有什么鬼用?(what the f…. is the point of us being in Government?)”
Sage 部长还被个别绿党成员骂为叛党。
2017年8月大选前,Eugenie Sage 曾表示绿党的政策是,在新西兰抽取淡水并瓶装出口的公司每升水要支付10分钱新币的费用。
面对舆论压力,Sage 部长抱怨说,她基本上是被迫做出的决定。因为现行法律规定,部长在决定是否准许外国买家购买新西兰土地时只需考虑经济因素,无需考虑水资源的使用问题。而Cresswell NZ 公司承诺四年为当地社区创造60个工作机会。
根据《资源管理法》,负责考虑水资源使用的是地方政府,而不是海外投资办公室或政府部长。
因此,绿党提出要修改《海外投资法》,以便政府部长在决定是否卖土地给外国人的时候,把水资源的使用考虑进去。
绿党表示,修改法律是为子孙后代保护水资源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绿党联合领袖 Marama Davidson 说,如果早点修改立法,Sage部长就不会批准中国公司购买 Otakiri Springs 的地了。
Davidson 今年8月18日在绿党的年会上表示:“水是我们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环境依赖于此。“
她说:“我们需要确保不会把这个资源交给国际公司,让他们以牺牲新西兰人利益为代价从中获利。”
绿党联合领袖 Marama Davidson (左)和James Shaw
绿党联合领袖James Shaw 说,人们真的很关注瓶装水产业特别是围绕瓶装水的出口;那些大公司实质上没有为使用这些水资源支付任何费用。
民众的抗议
去年由Newshub/Reid 所做的民调发现,有 87%的 Kiwis 支持对瓶装水出口商收取费用。在绿党支持者中,有91%支持收费。
据报,2017年12月,中国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新西兰 Cloud Ocean Water 公司获得南岛坎特伯雷地区环境部门的许可,可以在当地抽取淡水。
新西兰媒体Newshub网站报道说,Cloud Ocean Water公司获准每年抽取16亿升淡水。在中国,商店里10升淡水的价格大约$27新元, 这意味瓶装水出口获利巨大。
今年年初,有7万新西兰民众签名反对南岛坎特伯雷地区环境部门批准中国公司在当地抽取淡水资源。
爱护新西兰水资源的人还成立了一个名为 Aotearoa Water Action 的保护水资源组织。
举牌上街抗议的民众
在新西兰国会大厦前抗议的民众
针对新西兰瓶装水产业引发的问题,毛传媒邀请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商学院高宏志博士从专业角度谈谈看法。
高博士
高博士:合法的未必是合理的
新西兰民间普遍对有外国背景的瓶装水公司在新西兰抽取淡水不满。我认为事件的本质是自然资源所有权、获取资源的合理性、地方保护意识和外资公司(这里指中资公司)对地方利益相关者诉求忽视的综合结果。
从外资企业来说,首当其冲是应该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不过,仅仅遵守法规获得开发地下水资源的政府许可是不是就够了呢?不是!
这里有一个法律框架以外的“合理性”概念,合法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对特定行为的合理性判断需要放入当地人和社区的视角里。
水资源是敏感资源,而且是有限的资源。从本土思维来说,社区和公民对有限的自然资源都有保护责任。
地方公共享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本来就很难界定,严格来说政府也不能专有地方自然资源。因此,外资开发地下水本身也就带有社区敏感性,社区每个公民都觉得自己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发言权。
既然地下水瓶装出口行业有上述特点,外资企业应该在投资中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要明白公众抗议的核心是经济问题、行业利润率问题。
在大众眼里,开发和出口瓶装水是个高利润行业,这很容易使人形成企业受巨大经济利益驱使而过度开发地下水的印象,进而抗议,而且抗议有可能会持续。
地下水是否过度开发是需要时间检验的(例如地面是否会因开发地下水而沉淀)。在没有长期观察、检验对此做出科学判断之前,民众和媒体对此问题的看法更多来源于主观臆测、担忧,甚至是排外情绪。
那外资公司应该怎样应对呢?
经济问题还是要经济手段解决,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缴费解决!
首先要与所在国政府合作,对地下水开发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出来之前,以主动缴费的形式或者提取环境影响预备金的形式来获得政府支持。另一方面就是要保证利润合理性,只要开发出口瓶装水不是暴利,那政府对外资的支持就不会为民众太多诟病。
企业如何配合政府来应对这样的公众事件呢?
首先企业与政府要建立起很好的沟通;对类似公众事件要有预警;最重要的是把这样的投资项目给当地(比如基督城)带来的利益讲清楚。是增加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能给当地带来其他经济和社会利益?对环境影响有没有前瞻性研究?
如果外资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利益没什么贡献,外资投入的唯一目的就是挖掘资源出口,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样的投资行为被当地民众诟病甚至公开抗议的公共事件也就是“正常”现象了。
瑞士的雀巢公司在美国加州大旱时攫取水资源也曾饱受批评,品牌形象大受影响。对一个小的外资公司,卷入公共事件里,已经不是品牌形象问题,而是生死悠关的问题。对这样的公共事件,小公司一定要想办法获得当地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的支持。
如果有当地企业做投资合作伙伴,外资受到公共抗议和指责的压力会减轻很多,因为当地的投资伙伴在当地有开发资源的合理性(利润部分会流回到社会福祉中)。如果国外投资与当地的公益机构有合作,“攫取资源”的指责也会减弱。
总之,外资对敏感资源的投资、开发要通过与当地结盟来提高其“合理性”,进而减少公共事件的负面影响。
面对民众对外资投入合理性的质疑,外资公司必须直接和间接回应,不能充耳不闻。
合理性的质疑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演进到法律的变更 ;也就是说当地立法机构在公众的呼吁和压力下通过法律手段来对外资进行限制。当外资大门彻底关上后,那时只能望门兴叹了!
现实是他们所抽的水是非常少,根本不值一哂,抽一年的水量才等于北岛中部 huka falls 流经 10分钟的水量。那些所谓环保份子为选票而妄顾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