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为何不见”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发公告了?

最近,不见那个“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气势汹汹地发布各种通告了!

上司法部网站一查,哇,出大事了!

发布通告的富强博士/院士/教授已经被司法部暂停了他的保安员资质了!

并且,司法部正在对他进行调查,而且还“有可能提起法律诉讼(possible prosecution)。“

原来,富强2025年3月12日获得司法部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COA),凭借此资质他可以受雇于各安保公司,并从事下列四项工作中的任何一种:

1、人群管控 / Security guarding (如酒吧或音乐会等大型活动场合的保安)
2、文件销毁代理 / Document destruction agent
3、个人安保 / Personal guarding (如保镖)
4、财产保护 / Property guarding (如建筑物巡逻或固定保安)

然而,富强先生并没有受雇任何安保公司,他用来发布各项通告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 只是社团性质,并非安保公司,更没有任何执法权限(新西兰警方3月11日通告已经明确说明。)

其次,富镪先生所佩戴的安保资格证上,赫然列有下述他本人作为保安员并不具备的资质:

  • Repossession agent / 资产回收代理人
  • Private Investigator / 私家侦探
  • Monitoring officer / 监察员

这显然是在误导、吓唬大众嘛!难怪司法部声称富镪“可能滥用保安员身份”并根据《2010年私人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法》,下令调查机构 CIPU 对他进行调查,并且已暂停了他已有的保安员资质。

根据2010年《私人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法》(the 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and Private Investigators Act 2010)第85条,司法部私人保安人员执照颁发机构副局长 K A Lash (Deputy 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Licensing Authority) 在2024年4月24日对富强问题发布了处理决定 中,其中勒令富镪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看似被其篡改的保安员身份证”交还给安保局,否则即属违法。

不过,私人保安人员执照颁发机构副局长对富强的处理决定还有特别的一条,如果富先生最终获得一份保安员工作,他可以向司法部申请复核其保安员资质暂停令;申请复核时,他必须提供潜在雇主的推荐信。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