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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别的新闻发布会:富强状告八名华人诽谤,四宗诉讼均遭法院驳回

2025年,奥克兰华人富强(镪)先后在奥克兰地方法院提起四宗民事诉讼,共起诉八名本地华人;被告中包括数名华人社团负责人,以及前奥克兰市议员、律师和记者。最终,富强这四宗诉讼均告败诉。

其中一名被告姚冬蕾随后以原告身份,依据《有害数字通信法》对富强另案起诉,以胜诉告终。

2026年9月12日,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Auckland Seniors Support and Caring Group)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区公布并介绍奥克兰地区法院对上述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同时探讨这一系列诉讼对华人社区带来的影响。

新闻发布会在奥克兰的奥塔拉音乐艺术中心(Otara Music Arts Center)举行。来自爱心协会的60多位会员代表、其他友好协会及合作伙伴代表,以及受邀出席的媒体记者、翻译、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据新闻发布会主办方介绍,富强试图通过四宗诽谤诉讼案向八名被告寻求约250 万新币的赔偿。

首宗诽谤诉讼败诉,法院作出限制令

不过,富强的第一个诽谤诉讼案就以失败告终。奥克兰地方法院最终驳回了富强提出的诽谤诉讼请求,富强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并且需向两名被告支付法律费用。

法官Kate Devenport KC 在2025年12月3日所做的判决中,发布了《骚扰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和《有害数字通信令》(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Order),其内容包括:

富强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媒体发布涉及两位受保护人的内容,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电话、信件、电子通讯等)与两位受保护人联系。原告如果违反上述两个限制令中的任何一项,都将面临最高 6 个月的监禁或 5,000 纽元罚款,累犯最高可判 2 年监禁。

法官在判决书中,还对富强所谓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Chinese Associ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ew Zealand)提出严正警告。

“法院最严重关切的事实之一,是原告利用发布在中文网站和微信上的‘公告’来控制、惩罚或打压他人;尤其是‘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的公告。”

“原告使用司法部或警方徽标的行为完全不当,法院严厉警告富先生停止所有这些行为。这些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必须立即停止。这些公告毫无法律效力。”

2026年6月9日,奥克兰地方法院正式签发加盖法院印章的法庭令(Sealed Order),命令富强向两名被告支付合计34,032纽元的诉讼费用及相关支出。

富强成立的“新西兰华人反贪协会”曾对外公布四宗由富本人提起的诽谤诉讼,每宗案件均有两名被告。

新闻发布会主办方表示,富强提起的四宗诽谤诉讼先后被法院驳回;后三个案子的部分当事人目前正根据法官的指示,通过律师向富强追讨相关诉讼费用,要求其支付4.5万纽元。目前有关费用问题正在等待法官裁决。

姚冬蕾起诉富强获胜

此外,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姚冬蕾依据《有害数字通信法》(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ct)对富强提出起诉。结果,奥克兰地区法庭判原告姚冬蕾胜诉。

2026年6月8日,奥克兰地区法院公布最终裁决,其内容包括富强不得亲自或以“新西兰华人反腐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ew Zealand)的名义,在任何社交媒体平台发贴或以其他方式发布有关姚冬蕾的内容。该“有害数字通信令”(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Order)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郝女士的书面发言

八名被告之一的郝女士因故没有到场,她在书面发言中说,她在2025年担任某华人协会负责人期间, “曾就协会会址及相关事宜向富强发出禁足令。禁足令是房屋占用人依法有权采取的措施。 此事及相关通知后来被发布在微信群中。”

郝女士说:“富强认为这些发布内容构成诽谤, 并对我及其他社区成员提起诉讼, 索赔金额巨大。此事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当时我已年届八十, 面对持续不断的网络纠纷和诉讼, 我感到非常困扰和不安。我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处理法院文件, 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作为一名普通的社区志愿者,  我只是想尽我所能为社区服务。然而却意外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经过审理, Devonport 法官于2026年8月18日作出正式裁决, 法院最终驳回了富镪对我们的诽谤指控, 并裁定我们有权获得诉讼费用。”

郝女士最后说:“意见分歧应当通过正常、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普通民众不应承受 不必要的压力和旷日持久的法律负担。”

主办方:希望推动更健康、理性和安全的社区环境

新闻发布会主办方在“简报”中表示:

“社区纠纷的最终裁决并非取决于谁的声音最大, 也并非仅仅因为某人先提起诉讼。 裁决依据的是证据和法律。 受到批评并不意味着某人就受到了诽谤。被起诉并不意味着被告做了违法的事情。 言论自由并不保护骚扰或威胁行为。

主办方表示:

“在一个民主社会中, 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观点上的分歧不应演变为针对个人的攻击、骚扰甚至打压。 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权利, 但言论自由同时也意味着责任。”

主办方期待这一次新闻发布会“能够推动一个更加健康、理性和安全的社区环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不受到恐惧和骚扰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观点。“

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会长姚冬蕾表示,举办此次新闻发布会,“是希望通过介绍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理结果,让华人社区进一步了解新西兰的法律制度,增强人们对新西兰司法体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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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兰地方法院驳回富强诽谤指控,两名被告全面胜诉

2025年12月3日(周三),奥克兰地方法院公布了富镪对两名女性诽谤指控案的裁决书,法官 Kate Davenport KC 驳回了富强针对两名被告——戴在和(Daisy)与毛芃——提出的诽谤诉讼请求,富镪全盘落败。

不过,富镪并不肯接受这一结果,他已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并向奥克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奥克兰地方法院 (摄影:Nick Reed)

根据 Kate Davenport KC 法官的判决:

  1. 富强针对两名被告的诽谤诉讼请求被驳回。
  2. 富强得不到任何经济赔偿。
  3. 富强需向两名被告支付法律费用。

法官同时发布了《骚扰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和《有害数字通信令》(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Order),要求富强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媒体发布涉及两名被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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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2025年 4 月 8 日,富强向奥克兰地方法院起诉新西兰爱舞协会会长戴在和(Daisy),声称对方在微信群质疑其“院士”“博士”等头衔构成诽谤。

戴在和表示,她是在多次遭受富强粗暴下流的网络欺凌之后,才疑心富强是否真有其所称的高学历背景。

7 月 7 日,富强递交第二份诉状,将毛芃列为第二被告,理由是毛芃作为《毛传媒》编辑,在当日发表一篇本地读者来稿,文章批评富强毫无根据地指控奥克兰地方政府候选人Peter Yong 为“港独”或“反中”,并提及富强“自称博士、‘英国皇家终身院士’ ”。富强声称此举“诽谤”了他。

富强向两名被告索赔 34.9 万纽元。

两名被告均向法庭提出对富强的反诉。

在正式开庭前,法院共举行三次案件会议。前两次会议中,两名法官均问到富强是否真正理解”诽谤“的法律含义,并要求其补充证据。

2025年10 月 23 日及 11 月 3 日,Kate Davenport KC 法官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Davenport 法官曾审理“魔王”肖志鸿起诉 Stuff 记者 Justin Wong 的案子,肖志鸿同样败诉。


法官:这是企图利用法律控制他人的案例

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本案是企图利用保护公民免受诽谤、骚扰和有害行为侵害的法律来控制他人的案例。正因如此,原告的诉求被驳回,法院并根据《骚扰法》和《有害数字通信法》下令对被告作出保护。

判决书第一条便开宗明义:“言论自由是自由民主社会的基石,新西兰是如此。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若以言论伤害他人,将受到《诽谤法》《骚扰法》《有害数字通信法》的约束。”

法官进一步指出:“但这些法律有时也会被滥用,被那些企图控制或钳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公平评论权的人所利用。”


《有害数字通信令》:富强须全面删除相关内容

根据《有害数字通信法》,法官要求富强:

a) 下架其在微信、Facebook 或其他数字平台发布的、涉及两名被告的所有内容;
b) 删除其本人或名下“新西兰华人反贪协会”发布的、涉及两名被告的公告;
c) 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平台发布涉及两名被告的任何内容;
d) 必须在微信、Facebook 等渠道刊登更正声明,内容包括:

“过去数月里,微信群(或相关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一些被奥克兰法院认定为有害的帖子。这些帖子均由富先生发布。法院命令富先生两年内不得发表任何有关两位当事人的帖子。该命令同样适用于任何与富先生有关联的实体,例如‘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

若违反上述命令,处罚如下:

  • 个人可被判最多 6 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 5,000 纽元;
  • 法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 20,000 纽元。

《骚扰限制令》:禁止任何接触或骚扰当事人

根据《1997年骚扰法》,法官对富强发出《骚扰限制令》, 内容包括:

  • 跟踪、拦截或当面骚扰受保护人;
  • 以任何方式(电话、信件、电子通讯等)与受保护人联系;
  • 发送令人反感的材料;
  • 进行任何使受保护人担忧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违反限制令亦构成犯罪,最高刑罚为 6 个月监禁或 5,000 纽元罚款;累犯最高可判 2 年监禁。


富强的学术头衔争议

这一诽谤案的核心在于富强是否如其宣称的那样,拥有博士学位及院士头衔。两名被告向法官出示了诸多证据证实自己的质疑有可靠依据。

1. 院士(RSA“Life Fellow”)

富强经常在微信上宣传他是“英国皇家终身院士(Life Fellow of Royal Society of Arts, Manufactures and Commerce ),” 但这一头衔实际上只需缴费即可获得,网上明码标价;他所谓的“院士”,与顶尖科学家获得的“Fellow”完全不是同一概念。

充其量,富强不过是“英国皇家艺术、制造与商业协会(RSA )终身会员”,而他自己却宣称“由于突出的科技贡献,而被授予英国皇家科学终身院士。”

此外,富强还声称自己是“新西兰皇家院士”,但新西兰皇家院士官网上的院士名单中,根本没有他的名字。

2. 博士学位(NZQA 认证争议)

富强称自己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他在微信群展示过NZQA(新西兰学历评估局)颁发的博士认证书截屏。然而,该截屏并没有呈现认证书的全貌。

富强发在微信上的NZQA认证书

不过,富强倒是将完整的新西兰学历评估局长的NZQA认证书复印件当作证据呈交法院,然而复印件底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毛芃女士几经联系NZQA,终获对方提供的富强学历认证书模板,模板底部的免责声明清晰可见:

“本次评估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并不保证证书的真实性。”

这也许就是富强为何不将完整的NZQA认证书复印件公之于众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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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QA认证书模板底部免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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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的NZQA博士认证书显示,他2022年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习时间三年。推算起来,他入校时间应该为2019年。然而,该校官网2017-2020年的博士生录取名单上,均没有他的名字。富强在法庭辩解说,这是因为他的“博士论文有5年保密期”。

此外,富强在2022年奥克兰地方政府竞选宣传海报中,所穿博士服与奥克兰大学博士服极度相似,同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博士服截然不同。

富强竞选宣传照

北京中医药大学官网2022年毕业典礼上的博士生照片

富强在诉状中,称自己是“备受尊重的公众人物、学者和社会倡导者”。既然如此,他就该如实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

富强在领英平台介绍自己 1979 – 1983 年间就读于梅西大学(Massey University)并获学士学位。但《中文先驱报》 2022 年 9 月的一篇报道称富强1983 年毕业于中国沈阳农业学院。

实际情况是,文革结束后,中国政府从1981 年起才正式允许私人自费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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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裁决书中说:“法院认定被告已成功举证,富先生的声誉仅受到轻微损害。他对自身学历、奖项与成就有明显夸大,…… 被告的评论并未对富构成诽谤。“


法官严正警告“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

法官 Kate Davenport KC 在判决书最后的结论中,对富强所谓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提出严正警告。

富镪2005年3月2日发布的公告

-法官在审理案子的过程中,得知富强利用“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的名义发布各种恐吓他人的公告,对此极为关注。

“法院最严重关切的事实之一,是原告利用发布在中文网站和微信上的‘公告’来控制、惩罚或打压他人;尤其是‘华人协会反贪办’的公告,被华人微信群当真对待。我必须明确指出,法院对此深表关切,警方亦对此表示担忧。原告使用司法部或警方徽标的行为完全不当。法院严厉警告富先生停止所有这些行为,这些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必须立即停止。这些公告毫无法律效力。”


结束语

奥克兰法院对富强控告他人诽谤案的判决引发许多本地华人的关注,人们纷纷留言,为判决结果拍手叫好!

“大快人心事,粉碎一张狂!“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好在法律何法官是公平公正的!

前奥克兰市议员Paul Young先生的评论一语中的 — “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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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富强究竟是在哪里读的大学本科?

富强,新西兰“反贪办主任”。当然这个反贪办是他利用新西兰的结社自由注册的社团组织,取“反贪办”名号,纯粹是用来狐假虎威,用来唬人的。新西兰警方今年3月11日发表的声明中,明确说明该机构”没有执法权,同警方完全没有关联 [that organisation (the anti-corruption organisation)  has no enforcement powers and is not associated to the New Zealand Police in any way]。”

富强的学历问题一直很有争议。这个争议是他自己引发的。看看他的本科文凭,就有互相矛盾的说法。

在英文社交媒体LinkedIn 上,富强介绍自己梅西大学本科毕业;读书时间是1979 – 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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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当代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1979年,中国大学文革结束后恢复招生的第三年。 中国首次允许中国公民以个人出资方式出国留学是1982年,当时教育部与公安部、外交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

直至1985年,中国才取消了“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自费留学政策自此全面放开,出国留学现象开始出现。

富强如何能在中国政府允许自费出国之前就出国留学了?


然而在《中文先驱报》2022年9月21日文章中,富强作为奥克兰市议员竞选人,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自己 “1983年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

到底是沈阳大学毕业还是梅西大学毕业?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还是两个都是假?富强自己最好能来解释一下,否则你怎么好意思到处招摇你的“反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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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Young短评】:真是看不下去

“究竟誰在撕裂華社,已經不言而喻,實在令人感到悲哀! “

7月15日當天,本人在法院親眼所見,與富某所說的情況完全不同。現場根本沒有發生他所謠傳的「在法院推撞」事件,反而是他自取其辱,遭到眾人恥笑。真正無中生有、不講事實、試圖博取同情的人,卻是在社交媒體上揚言提告多位華社人士,其中至少包括五位以上的華社女性社團成員。

究竟誰在撕裂華社,已經不言而喻,實在令人感到悲哀!

人在做,天在看。遲早有一天,真相會讓所有華社看清事情的本質,並永遠唾棄這類人。”

—— 前市議員 保羅·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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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富强真如他说的是“新西兰皇家院士”吗?

富强 – 华人联合会(NZ Chinese Union Association Incorportate)注册人、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Chinese Assoc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Z Incorporated) 注册人,新西兰华人社区的活跃分子。

富先生还积极参加新西兰的民主政治选举,2022年在地方政府选举中,竞选过奥克兰市议员。

不过在新西兰这样的民主国家,竞选地方政府公职几乎没什么门槛。只要是年满18岁,新西兰公民,并且登记为选民,再有俩推荐人,就可参加地方政府选举;无论是竞选市长、市议员或区议员,看中哪个选哪个,无需学历和经验。

当然,参加竞选的人事先得交上$200押金。但如果落选并满足特定条件,$200押金还可退还。

于是乎,对某些人来说,这可是给自己镀金、免费打广告、设立”高大上”人设的好机会。

日后,哪怕利用新西兰法律对人滥诉,也可堂而皇之地打出政治选举候选人的招牌,先声夺人,忽悠一把不明真相、不懂英文、不了解新西兰法律的吃瓜群众。

话说富强先生志向远大,他并不满足于政治选举”候选人”的光环。2025年6月11日,富强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称自己是“新西兰皇家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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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新西兰皇家院士”,这在新西兰可是一等光环哦!这可是象征着在科学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荣誉,可比总理的职务光环更令人肃然起敬哦!

可是,一查新西兰皇家学会官网 – http://royalsociety.org.nz,从1919年至今,所有的院士名单都一一在列,就是不见富某的尊姓大名!

想想也没啥蹊跷,有谁见过把保安员牌照挂脖子上的新西兰皇家院士?有谁见过因滥用牌照而被司法部的私人保安员执照颁发机构( 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Licensing Authority))暂停保安资质的新西兰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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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富院士/博士来说,不妙的是,有万能的网友发现其在微信文章中有关《关于图们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水资料科学调控的提议书》标题的左侧,居然还保留着DeepSeek 的标识。

有网友观察道:“看来,富先生的倡议书应该是DeepSeek生成的,他一把复制过来,连人家的Logo也不放过。”

这是在搞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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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网友不无幽默地说:“富先生的倡议书水平怎么样不清楚,但标题左侧的DeepSeek标识有点让人出戏,这皇家院士可能刚刚接触人工智能,还不知道如何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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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为何不见”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发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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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为何不见”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发公告了?

最近,不见那个“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气势汹汹地发布各种通告了!

上司法部网站一查,哇,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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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告的富强博士/院士/教授已经被司法部私人保安人员执照局暂停了他的保安员资质了!

并且,司法部正下令对他进行调查,而且还“有可能提起法律诉讼(possible prosec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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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的保安员资质已经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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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富强于2025年3月12日获得司法部私人保安人员执照局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COA),凭借此资质他可以受雇于各安保公司,并从事下列四项工作中的任何一种:

1、人群管控 / Crowd Controller(如酒吧或音乐会等大型活动场合的保安)
2、文件销毁代理 / Document destruction agent
3、个人安保 / Personal Guard (如保镖)
4、财产保护 / Property guarding (如建筑物巡逻或固定保安)

然而,富强先生并没有受雇任何安保公司,他用来发布各项通告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公室“只是社团性质,并非安保公司,更没有任何执法权限(新西兰警方3月11日通告已经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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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富镪先生所佩戴的安保资格证上,赫然列有下述他本人作为保安员并不具备的资质:

  • Repossession agent / 资产回收代理人
  • Private Investigator / 私家侦探
  • Monitoring officer / 监察员

这显然是在误导、吓唬大众嘛!难怪司法部声称富镪“可能滥用保安员身份”,并根据《2010年私人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法》,下令调查机构 CIPU 对他进行调查,并且已暂停了他已有的保安员资质。

根据2010年《私人保安员和私人调查员法》(the 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and Private Investigators Act 2010)第85条,司法部私人保安员执照颁发局副局长(Deputy Private Security Personnel Licensing Authority) K A Lash 在2024年4月24日针对富强发布命令,其中勒令他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看似被其篡改的保安员身份证”交还给安保局,否则即属违法。。

不过,私人保安人员执照颁发机构副局长对富强的处理决定还有特别的一条,如果富先生最终获得一份保安员工作,他可以向司法部申请复核其保安员资质暂停令;申请复核时,他必须提供潜在雇主的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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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新西兰警方2025年3月11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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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X网友辣评某“博士”:凡是靠头衔吓唬人的,可以想象是什么货色

因参与纪录片The Long Game的部分调研,就成了某些人仇视的目标!

一自称“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英国皇家艺术科学院院士”的家伙,把我同纪录片主创Paula的照片放一起在微信群散发,声言是我们“死敌”,还用中国法律来威胁! 这个用恐吓打压言论自由的“捍卫中国铁杆”,还参加了上届(2022年)奥克兰市议员竞选。

消息发X 推特上侯,引发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点击量超过1.4万。看看网友是怎么评价的吧!

NZkai: 这也够你再出篇调查了,可放到Stuff和NZ Herald上。

Gavin: 蛮好的,跳出来,坐等外国代理人法案出台。

Znauck:凡是靠頭銜嚇唬人的,可以想像是什麼貨色

MDiw: Just tell them that you love China and Chinese people , while what they love is only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nd the selfish themselves!

Shaking: Lol, Horticulture Institute is a business set up by himself, not a crown research institute.

冷月:真夠可以的,無恥之徒,是皇家科學院的恥辱。建議你向科學院投訴。他這行為是公然挑戰新西蘭的人權,暨你做為新聞工作者的表達自由。建議你投訴。我可以幫助。

I Like Animas: 真是野鸡院士,花钱订了RSA的会员资格,就敢称院士,真是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