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为杨健博士投的这一票叫好

作者: 毛芃

2013年8月19日,同性婚姻在新西兰合法化。这一法案是在2013年4月17日在新西兰国会获得通过,77票赞成,44票反对。 新西兰成为全球第15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2012年8月29日,新西兰工党 Louisa Wall提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议案在国会以80对40票通过一读。这40张反对票中,有国家党议员杨健博士一票,我为杨博士这一票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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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法案的正式名称是《婚姻(婚姻定义)修改案》(Marriage (Definition of Marriage) Amendment Act 2013)。也就是说,该法案如果在国会通过三读,婚姻可以不仅是男女之间的结合,也可以是同性之间的结合。

对这一议案杨健博士投了反对票。他说,国家党的几个少数族裔议员 – 两个太平洋岛议员、一个韩国裔议员和他一个华裔- 都从本民族的家庭价值观出发投了反对票。

有网友认为,华人议员在这次投票上的所作所为是不值得评论的;John Key支持这个议案,难道能说他不好?Winston Peters反对,难道他就是华人的朋友?

我的看法是,国会议员在国会对各种议案的投票非常重要,因为国会是制定法律的机构,国会议员承担着制定法律的职责。

国会议员从本质而言是民意代表,其投票选择理所应当要体现他所代表的社区,特别是在这种不需要政党框架束缚的良心投票上。

同杨博士认识多年,我知道他是个开明的人,从前些时候同他就这一议案的交谈中,可以看出他对同性恋其实是抱着一种开明的态度。但是,他投了反对票,我相信他的投票出发点是立足于华人社会传统的家庭价值观,是为了让国会知道华社的主流民意。

John Key支持这个议案,Winston Peters反对这个议案,这同华人社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们不是华人议员。

在国会,最为考验议员的是良心投票。因为每每遇到良心投票案的时候,几乎每个议员都会被许多代表不同观点的组织和个人游说。不少议员在整个议案的三读讨论过程中,都可能会发生许多思想摇摆、变化,可能每次投的票都同上次不一样。

但无论如何,议员们也都会去投票。可惜,在这次议案的一读投票中,唯一一位没有投票的是我们的另一名华人国会议员。

投弃权票是一种投票选项,不投票,这个议案的一读中你的声音就缺席了。

正是从这一点来说,我认为杨博士的反对票投得好,首先,他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其次,他的投票代表了社区主流民意。这一票,体现了他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勇气。

(原文发表于2012-8-30新西兰同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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