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案传涉肖建华疑有重罚
|中国知名艺人赵薇与房地产大亨夫婿黄有龙,因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日前遭到中国证监会禁入市场五年处罚。有消息指赵薇案杠杆钱财与肖建华案有关。中国官方可能要拿“明天系”财团开刀,猜测赵薇夫妇恐大祸临头。但官方消息指对赵薇的处罚已经很重,意在阻遏明星效应导致股民受损。
报道引述香港01消息,赵薇夫妇2014年以“蛇吞象”方式,仅用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配合50倍杠杆收购陆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而一次大手笔拿出30.6亿元巨款,更是震惊投资圈和娱乐圈。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调查结果指出,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29.1%股权的30亿元资金,实际上是透过50倍的杠杆借来;且“龙薇传媒”的资本运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问题。
至于筹集资金的“帮手”。陆媒界面新闻今年初曾报导,赵薇夫妇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是龙薇传媒股东自有资金借款6000万元,二是从第三方借款15亿元,三是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4.999亿元。
由于“明天系”实际控制人肖建华,已于今年1月27日农历除夕夜被中国公安部门从香港带走,赵薇夫妇随后遭调查和惩处。这可能源自两个线索:一是在近些年不守规矩的资本运作,二是肖建华相关案件的延伸。
报道说,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刚成立,设立目的是源自“顶层设计的实践”,也显示中共中央对稳定金融市场的重视;赵薇夫妇在金融稳定委成立后被罚、成为第一刀,透露中国金融领域“山雨已至”。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中国官方媒体指赵薇夫妇案,处罚较重意在阻名人效应。
官方报告,中国证监会指「龙薇传媒」的资本运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问题,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黄有龙、赵薇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专家解读这是属于较重的处罚,讯号是要玩家「敬畏资本市场」,并遏阻不理性的名人效应。
中国中央电视台今天引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个判处属於行政处罚,相对比较重,赵薇夫妇未来5年不可从事证券业务、不可担任A 股上市公司,以及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级主管,已有的这类职务必须辞去。
董登新说,这次交易未遂前后导致股价波动,造成投资人损失,投资人应可以就公司违法部分索赔。
赵薇和丈夫黄有龙所拥有的龙薇传媒,去年底才成立一个多月时,就对万家文化提出并购,但实质上龙薇传媒没有任何经营活动,註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还没到位,总资产、收入、净利润都是零。
龙薇传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共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1%的股权,当时公告一出,股价从暂停交易时的18多元涨到復牌时25多元。
并购如果成功,将是第一支由明星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但实际上,这是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其中槓桿借贷达51倍。
(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