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可回中国再审?日本法律学者:不可能

日本法院周一(12月11 日)开始审理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杀的案件。这个案件在中国舆论场引起大量关注,媒体也广泛报道和分析案件。

案件曝光后,许多人响应江歌母亲江秋莲发起的签名运动,呼吁日本法庭把案件的主要嫌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判死。中国媒体也详加报道,分析能否把案件移到中国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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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的矛头同时指向刘鑫,批评江歌被人用刀刺死时她“见死不救”。有部份言论十分尖锐,甚至有网络大V声言支持针对刘鑫的网络暴力。

江秋莲的签名运动能否真的改变日本法院决定?为甚么中国官方没有制止网络上针对刘鑫的攻击?案件开审前,BBC中文请来专家,谈一下众多看法中哪些靠谱。

日本法庭会不会判陈世峰死刑?

江秋莲的微博
受害人江歌的母亲称,收集了数百万人签名,支持要把嫌犯陈世峰判死

江秋莲早前在社交网站称,收集了450多万人签名,支持把陈世峰判死,说已经将签名转交日本法庭。

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云海认为日本法庭判案时会考虑社会反应,但强调这不是判决的主要根据。

他对BBC中文说,日本的司法是独立的,这种独立“意味要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独立,也意味着从大众舆论独立”。

中国网络上广泛流传的文章中,部份提及1999年在日本审理的一宗案件。当时一名名叫福田孝行的男子因谋杀和强暴罪被判无期徒刑,引起社会强烈回响。检控方就判刑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最后法院改判福田孝行死刑,但至今尚未执行。

王云海认为,这个案件的改判跟当时日本检控政策走向有关,当时趋向以更严格的手法处理案件。他指,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这样一个例外的案子”,因此舆论的看法并不是法院改判福田孝行死刑的直接原因。

刘鑫和江歌母亲可否见面?

有中国媒体在11月发出江歌母亲江秋莲和刘鑫早前见面的报道,称那是案发后双方首次见面。但刘鑫有可能被传召在审讯期间做证,会否被视为影响案件公正的举动?

王云海说,日本方面对这没有一般规定。他认为,如果警察或检关机关跟刘鑫说在审判之前尽量不要跟江秋莲见面,那就不应该见。“在审判之前、在佐证之前怕有影响证言的公正性,会有这个要求。”

他补充说,如果控方说见面没所谓,那可以见。“但原则上,在这种情况一般没有警察或检察机关许可的话,一般是不见面。”

中国司法和法律只能旁观?

中国官方传媒引述中国专家的观点称,案件在日本发生,所以案件审判权在日方。但他们认为中日可以“根据互惠原则开展引渡合作”,因此将陈世峰引渡回中国“有一定可能性”。

对这些说法,王云海直截了当地回应:“这个不可能。”

他举例说,如果有人在中国犯罪后逃到日本,那就可以谈引渡。但江歌的案件发生在日本,日本的法院就获得管辖权。他也指日本不可能放弃这个权利,因为这样做意味着它“放弃国家主权”。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梁云祥也认为,中方没有可能介入。他跟BBC中文说:“这是刑事案件,与政治无关。”

“日本法院审他,不管是甚么结果,中国政府肯定不会关心这个事情。”

有意见指中方在陈世峰在日本完成刑期回到中国后,仍可就案件追诉,王云认为这些看法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内的规定。

中国刑法条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中国刑法有规定,在外国被定罪受罚中国公民回国后,中国司法机关仍可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王云海说过去没有看到这样的案例

但他指这个规定主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是一种“宣言性”的规定。“这是宣言,告诉你们:在国外别做对我们国家案安全有害的事情。”

“中国的一些学者,他们不懂这个条文的意义是甚么东西,有点乱说了。”

开放网络讨论?

案件曝光后,中国的社交网络许多意见都批评江歌的同居室友刘鑫“见死不救”。许多意见都指凶案的嫌犯陈世峰本是要找她的,江歌保护她而被杀,事后她却对江歌的母亲十分冷漠。

有网络大V更声称,刘鑫没有应江歌母亲的要求跟她见面,甚至威胁说会拒绝再跟日本警方的调查员合作。这是他“第一次支持网络暴力”。

中国官方至今都没有介入,从网上删除这些言论。

梁云祥认为,中国官方审查网络言论时会看那是甚么内容,如果言论对政府形象不利时,它会严格地管理,但是江歌案“是个社会问题”。

“因此,我觉得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可能并没有把它看得太严重。”

(源自: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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