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因问题疫苗案被罚91亿 死者一次性赔偿65万/人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俊芳资料图片DR网络图片
今年夏天长生生物被爆料其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在2017年11月3日被原中国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样品抽查检验中发现了250000支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而这批疫苗在当时几乎已全部销售到山东,库存中仅剩186支。由于狂犬病的死亡率近乎为100%,这一被该公司内部人员爆出的疫苗造假事件,也引发了海内外国人的广泛关注。事件引起的民怨也一度致使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高层出面称,“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强调要“严惩不贷,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经查明,长春长生存在下列8项违法事实: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再对勾兑合批后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更改部分批次涉案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实际生产日期;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未按规定方法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生产药品使用的离心机变更未按规定备案;销毁生产原始记录,编造虚假的批生产记录;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为掩盖违法事实而销毁硬盘等证据。官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照相关处罚管辖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对该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国家药监局决定撤销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药监管局则宣布,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此外,案件中涉嫌犯罪的并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早在7月29日,长春警方向检方提出了对高俊芳等18人的批捕申请。证监会随后决定对长春长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有着“疫苗女王”之称的高俊芳等4人被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及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子张洺豪等3人被给予警告,处以2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进入措施。分析人士指出,由于相关处罚的接踵而至,长春长生将面临着暂停上市或退市结局。截至8月31日停牌,长生生物股价仍停留在3.11元/股。数据显示,该公司在事发前近三年来营收平均增长率则是高达30%。
长春长生董事会在当天也发布公告,宣布设立狂犬病问题疫苗专项赔偿金,用于支付狂犬病问题疫苗续种补种、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损害认定、咨询服务及临床观察等费用,并同时公布相应的赔偿实施方案。公告称,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人;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的,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人;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赔偿65万元/人。
值得一提的是,长春生物传出因生产问题疫苗遭到处罚的消息后,去年11月同样被查出生产问题疫苗的武汉生物公司并未有新的监管进展。作为央企旗下的重点子公司,武汉生物被同批查出的问题疫苗超过40万。在长春长生出事前,武汉生物在中国百白破疫苗的市场占有率超过80%。今年8月,湖北省宣布向与武汉生物问题疫苗有关的11名履职监督的失职失责人员问责。随后,该公司被要求向受到长春长生事件波及的山东省和河北省受种儿童,提供免费补种狂犬病疫苗。
(法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