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将《星岛日报》美国版指定为“外国代理人”
|据美国Axios新闻网8月25日报导,依照记录显示,美国司法部已将《星岛日报》美国版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报导称,美国司法部近年来加强了对外资媒体的审查,其要求《星岛日报》美国版注册为“外国代理人”,这是在华盛顿和北京因后者在美国的影响努力而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提出的。
报导指,该报对其作为“外国代理人”的地位提出异议,但根据本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提交的文件,美国司法部认定《星岛日报》的美国业务符合外国影响工作的要求。
据星岛方面称,“美国司法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部门的结论是,就该法律而言,(其美国活动)构成政治活动。”星岛方面表示,这家位于香港的公司是私营企业,不受中国共产党的控制或影响。
《星岛日报》美国版的业务包括在纽约、洛杉矶和旧金山的报纸,以及位于加州伯林格姆市的广播电台。
报导指,根据《星岛日报》美国版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文件显示,其在美国的业务有一半以上是从一家名为星制作(深圳)有限公司(Star Production (Shenzhen) Limited)的中国公司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