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华人对律师的迷思 律师作假的后果

作者: 毛 芃

在上一篇为离婚不分财产给妻子,渣男做假证被律师揭穿 的采访故事中,汪律师讲了一个被告作假证的案例。

可是,有没有律师协助当事人作假呢?我追问汪律师。

汪律师想了一下,谈起一桩她经手律师参与作假的案子。

作假之后,律师代当事人还债

这是一个同赌博有关的案子。女当事人 Z 因为沾染赌博恶习,钱输的差不多了,就想把房子拿到银行做抵押,好贷上一大笔钱继续去赌。


用来抵押的房屋为Z女士和她的先生共同持有,按照规定,Z女士以自己名字贷款,她的先生必须做为担保人在贷款文件上签名。


可是,Z女士不敢让她在台湾的先生知道实情,便告诉做贷款文件的律师说,不用在意她先生怎么想,只要能搞定银行给她贷款就行。

这位律师明知他的职责是同Z女士的先生讨论房屋抵押贷款事宜,确认Z女士的先生同意担保。然而,这位律师为了满足女当事人的心愿,为了赚点便宜的服务费,在没有联络当事人的先生的情况下,帮她向银行做了虚假说明。

结果,纸包不住火,女当事人在东窗事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追究起来,才发现这位律师压根没有给 Z 女士的台湾先生打过电话,也没有发过任何文件给他,Z 女士的先生对房屋抵押贷款一无所知。

可是,这位律师坚持说自己给那位台湾先生打过电话。汪律师经仔细查证,发现他给的电话号码有误,根本不是那位先生的电话号码;另外,打电话的时间也有问题,律师声称打电话的那天,刚好那位先生不在台湾。

毫无疑问,这位律师违反职业操守,帮助客户作虚假说明。 

鉴于这名律师的当事人 Z 女士已逃之夭夭,不知所踪,法官于是要求他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那位台湾先生因为他的过失而在房产方面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迷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就是好律师?

律师,这么光鲜受人尊重收入不菲的职业,为什么会有律师愿意帮助自己的客户作假?我问汪律师。

汪律师认为这同一些华人客户的“迷思”有关。

她说,在她20年的执业生涯中,发现一些华人客户在法律上的“迷思” – “他们不了解法律的神圣性,不晓得律师的职业功能,以为厉害的律师是能帮他/她把黑的说成白的,甚至能不惜代价协助客户做不真实的说明、做虚假文件。”


汪律师说,有些华人觉得律师的功能就是帮他们把很麻烦的涉及法律的问题回避掉,减少当事人的合规成本。


“然而,这绝对不是律师的工作,这也不是律师的职业功能,"汪律师的声音有些激动。


汪律师说:“新西兰几年前引入《反洗钱法》之后,律师、房屋买卖中介和银行都要对客户资金来源做些额外的要求和调查;很多客户就认为哪个律师能让我不要搞这些我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是好律师、就是有能力的律师。


“其实这个观念同法律观念恰恰相反。有这种想法的人要记住,如果有专业人士、专业律师愿意为你铤而走险、用违法的方式回避法律要求,到头来风险还是落在你自己的身上。”


《反洗钱法》出来之后,一些客户因为没法儿解释自己的钱是怎么来的、学历是怎么来的,没办法解释自己的工作经历或是银行流水是不是真实的,于是就找律师或是外汇公司经理或是移民中介,要求这些机构的专业人士帮他把相关文件“搞定”。


现实中,作假后能侥幸蒙混过关的确实大有人在,但不可能人人作假都安然无事。


汪律师说:“一些当事人在东窗事发后,把责任一股脑儿推到帮他做文件的专业人士身上,说‘这不是我弄的,我不知道他怎么帮我弄的’。


“然而,法官是不会接受这种解释的。”


汪律师说:“如果律师或是移民中介或是外汇公司的管理人员用不尽合法甚至是完全违法的手段帮助当事人做了与事实不符的说明,当事人因此受益,获得了签证或是转款,或是得到不该有的文件,然后这个文件又对有关机构造成误导,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种种法律后果,例如签证被吊销。”

缺乏诚信会殃及下一代汪律师说:“在新西兰,律师一旦被发现默认客户作假、纵容客户作假、甚至帮客户作假,那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很可能会被断送。”

有些华人为了多贷款买物业、快速致富,就要求律师帮助做一些与实际不相符的文件。结果骗局被戳破后,律师不但自己的执照被吊销,有的还被捉去蹲监狱。而开金融公司的老板如果帮助客户做不尽合法的文件,有可能会遭到起诉。

汪君尊律师


汪律师说:“ 在法律的任何环节上,一旦一个人被认为有欺骗、欺诈行为,就很难再得到信任。”


例如,有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把自己的收入做得高高的,扩大自己名下的财产价值,但是到了离婚要分财产的时候,又说不这些财产不是自己的,都是父母的。在法官看来,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说法,都是诚信有问题,个人品行有问题。


汪律师说:“我看到很多打民事官司的华人案子,因为当事人之前曾经在签证或移民经历、学历经历上作假,在配偶关系开始时间或是结束时间上作假,或是在家人身体状况上作假,之后如果再遇到其他财产官司的话,对方律师就会把这些作假的事情抖落出来,指你诚信基础有问题,会不择手段去说谎。”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更相信哪一方的证词呢,答案不言而喻。

汪律师最后语重心长地说:“作假一定是有代价的,而且代价巨大。不管是律师、会计师,金融公司的经理、贷款经纪人还是移民公司顾问,如果为了满足客户不正当要求在法律文件上做不诚实的说明,就算帮客户赢得了眼前利益,但可能会赔上客户一辈子的诚信,而最后为此承担代价和后果的人, 很可能是我们华人在新西兰的下一代。

这是因为每个法律欺诈案子被公开后,大家记得的不是某个具体的名字,而是华人的面孔。久而久之,就可能会对华人族群产生一个“缺乏诚信”的集体印象 。如果一个族群被贴上这样的标签,那它的下一代在这个社会能受到尊重和信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