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谈谈关于House的脱口秀事件

作者: 恩 泽

我想写篇随笔,谈谈关于House的脱口秀事件,心里想的却是,这样的表达会不会惹来麻烦。

这是一个真实的写照,也是社会氛围在内心的投射。这些年来,公众人物或者艺人触犯红线的标准,越来越低了,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了。由此,即便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发表言论时,免于恐惧的自由也越来少了,自我审查根植于心,为了避免麻烦,很多的人选择了闭口不谈。

严酷的不仅仅是尺度的收紧,还有后果的严重性在提升。巨额的罚款,无限期的停业,一众同行被连坐,个人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这已经严重不符合承担责任的比例原则。

脱口秀是一种表达的艺术,也是一种冒犯的艺术。至于其边界在哪里,应该交给社会而不是权力来裁定。

如果社会普遍认定某个表演超过了边界,那么基于市场的原则,该表演的执行人会选择妥协或者坚持,前者会被谅解,后者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市场损失甚至法律责任。但也不排除,该执行者通过自己个性的坚持,逐步改变了社会认知,重新被社会所接受。

权力不随意干涉社会争议事件,只作为一个秩序的守护者或者规则的执行者,会给社会保留足够的多样性和开放性。通过社会充分讨论而凝聚的共识,则有助于社会文明的提升。每个社会参与者也因为自身的自由参与,表达意见,接收不同的意见,而在未来可以更深刻的理解自己可能面对的同样问题。

我们是要一个疑似犯错的人受到权力的严惩,从而形成社会性恐惧,进而普遍性地噤若寒蝉呢?还是要一个疑似的错误被全民广泛而充分地讨论,引以为戒,作为一种社会共识而在今后自觉规避呢?

如果在表达方面,我们无法免于恐惧,我们就无法还原真相,无法积极参与,无法完成自我训练。即便下次我一样是规避同样的问题,却不是因为理解和认同,出于自愿的,出于文明的自我要求,而是保有异议的,基于恐惧,害怕被权力侵犯的被动回避。

这是我们共同期待的吗?

在某些民主社会,如果你说错了话,一样要被纠责,承担责任是你得以自主选择的伴生原则。为了解决最大可能保护言论自由和需要为自己言论负责之间的矛盾,在司法实践上采取了一些折衷的办法。比如,涉己言论侵犯的犯罪,基本都可以采取易科罚金的方式不用坐牢。

这样的做法,一方面尽可能消除了因为表达而引起的恐惧,一般情况下最坏也就是道歉和易科罚金(数字通常可以轻易承受),不用牢狱之灾,可以鼓励个人做最大限度的表达。另一方面,通过刑罚来节制你对他人的表达上的冒犯,让你时刻意识到言论的边界是存在的。

也就是尽量做到,在个人自主表达上,免于恐惧、承担责任且符合比例原则。这是权力对人民应有的义务,做好一个守护者而不是统治者。尊重人民通过充分讨论而凝聚的意志,而不是贯彻出自权力自身的铁一般的意志。

一旦对于言论表达的惩罚超过了比例原则,就等于遏制了言论的自由表达。就像人们在不确定可以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不再去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弱者一样,这是一种制度性的溃败。

有段时间,我为了放松,看了不少的脱口秀表演,House是其中不太有天赋的那类,或许有天他会被市场淘汰,但不该用这种方式谢幕。

脱口秀是一种收费的表演,没有强制大家欣赏的能力。就像一个歌手,你觉得他风格另类,你不喜欢,甚至讨厌,你可以不看他,甚至挖苦他,但不必强制下架他,要求全面封杀他。除非大家和你想法高度一致,那么他就只能极小众的存在着,直到有一天,你才发现,原来他的坚持,还为这个社会提供了一种不一样的选择。

问题不在House,否则连脍炙人口的《红豆》都要一起纠责。问题不在笑果,只要不仇富,都不应该诟病他们努力在夹缝中为我们带来些许幽默。问题在于我们走到今天,已然容不下阉割再阉割的脱口秀。

用不了多久,我们也将容不下欲言又止的那个真我。

(2023年5月18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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