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劳工法有修改:雇员可直接投诉雇主违反劳工法
|根据2016年4月份实施的新修正的新西兰劳工法,雇员(无论是否新西兰国籍)个人无需再由政府劳工监察员代理,可直接向ERA(雇佣关系局)投诉雇主侵犯劳工最低权益并要求得到赔偿。
新西兰雇佣关系局(网络图片)
根据2016年4月份实施的新修正的新西兰劳工法,雇员(无论是否新西兰国籍)个人无需再由政府劳工监察员代理,可直接向ERA(雇佣关系局)投诉雇主侵犯劳工最低权益并要求得到赔偿。
新西兰有不少持工作签证的外籍劳工,他们中一些人受到雇主的剥削,但或是因为签证问题忍气吞声、或是不知如何得到帮助。
近日,我收到一宗有关劳资纠纷的投诉信。投诉者是通过中国某海外劳务公司签约到新西兰某餐馆工作的厨师。他说他每周工作70小时,得不到足够的休息;老板对待员工不友善,通过监控镜头监督他们的工作。厨师后来无意中通过媒体了解到新西兰劳工法的一些内容,知道新西兰有最低工资标准。
这名厨师认为他的所得远低于新西兰最低小时工资,但因为同安排他到新西兰工作的公司签有劳务合同,工资是一早定好的。他不知道像他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新西兰劳工法的保护;另外,他也担心一旦投诉被老板知道,可能会被炒鱿鱼失去工作;如果工作签证没有了,他就无法继续在新西兰立足找工作。
就这封投诉信的内容,我采访了雇佣关系法顾问May Moncur 女士。
May Moncur 一听完我的讲述,就滔滔不绝地打开了话匣子,她说她对这类案子太熟悉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华人社区和印度人社区,她不久前才受理了一个来自印度社区的类似投诉。
遇到华人厨师所说的上述情况该怎么办,May的话可以归纳为几点:
一、 如果来新西兰之前签订的劳务合同与新西兰劳工法有抵触,那肯定要以新西兰劳工法为准。例如,在中国签订的劳务合同每小时工作薪水如低于新西兰的工资标准,这个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May打比方说,如果劳务合同上规定劳动时间是每周35小时,年薪3.5万,看似最低小时工资符合新西兰规定,但如果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是70小时,那么小时工资标准就远低于新西兰劳工法规定,这个合同就不合法。
二、 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务合同不符合新西兰法律,可向新西兰劳工部投诉。不要担心会被老板解除工作关系、失去工签,新西兰移民局和劳工部会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不会让非本国劳工因投诉违法用工的雇主而失去在新西兰工作的机会。
May 说,她最近受理了一个印度酒铺老板解雇雇员案。该酒铺一名雇员向劳工部投诉老板没有按照工资标准支付薪水, 在协助劳工部监察员(Labour Inspector)调查期间,这名雇员被老板解雇。
May说,酒铺老板是在上午10点解雇的这名员工,劳工部监察员得知后,立即联系移民局,移民局不到5个小时就给这名雇员一个新的为期半年的开放工签。
May说,移民局之所以这么快就给这位外籍雇员工作签证,是因为他是在正当投诉期间被雇主打击报复解雇的。她说,劳工部在处理违法用工案时,通常都是同移民局和税务局联合行动。这是因为新西兰外来劳务工在受到雇主剥削时,往往因为担心工签问题而忍气吞声;同时,违法用工的老板往往也会有税务上的问题。
三、 新西兰非常注意保护劳工权益,2016年4月份实施的新修正的劳工法允许雇员个人向ERA(雇佣关系局)投诉雇主侵犯员工最低权益的行为(例如不按照最低工资发薪、不支付假日薪水等)。
劳工法新修正条款还允许雇员要求雇佣关系局对违法雇主申请罚款处理。(公司的违法行为每项最高罚款额为$20,000;如是涉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每项罚款金额最高为$10,000。)
而在这之前,法律规定起诉雇主的一方必须是劳工部的劳工监察员。现在,可能案子太多,监察员忙不过来,雇员可直接向雇佣关系局告雇主违法用工并要求赔偿。
四、 合同不是儿戏,如果雇主同员工签订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劳工部和移民局,实际并不按合同办事,一旦引发劳资纠纷,雇主要为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May说,如果签订了劳务合同,就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果合同条款同新西兰劳动法相抵触,就算是双方都签字认可的合同,在新西兰也没有法律效益。
下面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说的是Nelson市附近的一个饭馆因支付员工的薪水少于新西兰最低工资标准,在被调查时还伪造证据而被罚款9万新币。
新西兰雇佣关系局发现,Rohit Sharma先生和 Gurpreet Singh先生在一个名叫埃及风味(Taste of Egypt)的饭馆每周工作70多个小时,但是只拿到30个小时的工资。
劳工部监察员在调查中发现,这家馆子既没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雇员薪水,也没有员工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记录。
这家饭馆的违法行为是被一名在饭馆附近工作的热心公众发现并报告给劳工部监察员的。
然而,这家埃及风味馆不但不好好认错,还提供有Sharma和Singh签名的两封信,试图洗刷饭馆的违法行为。
信上称,劳工部进行调查时,雇员很困惑,因为英文不是他们的母语,所以他们提供给劳工部监察员的信息是不正确的。
雇佣关系局火眼金睛,一下就认定这两封信实际出自一人之手。
果不其然,Sharma 先生和Singh先生表示,信是饭馆一名董事写的,他俩是被迫在信上签字的,因为他们被告知如不签字,饭馆就会倒闭,他们就会失去工作。
雇佣关系局在调查中还发现,埃及风味馆的老板强迫员工超时工作,还在餐馆里安装了监视镜头,在家里监视工作状况,一旦看到令他们不满的情况,立即打电话过去训斥雇员。
这家饭店原本申请名字保护,不想媒体公开店名,但遭到拒绝。
雇佣关系局判这家饭馆支付罚款$91,921.71,这包括给Sharma 和Singh先生未支付的工资和假日工资,还有对违反劳工法的罚款。
新西兰食品行业工会代表表示,对饭店老板的罚款还不够。
联合工会负责人MikeTreen先生说,此案只是冰山一角,很多被雇主剥削的外籍雇员因为害怕失去签证而不敢举报侵犯他们权益的雇主。
劳工监察员新西兰中部地区经理KevinFinnegan说,可能有更多的外国劳工遭受剥削,但这类案子的证据收集可能会比较困难。
May表示,雇员(无论是否新西兰国籍)如果想要投诉雇主违反劳动法,一定要收集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