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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鴻向法庭申请暂缓支付Paul Young 近$48万纽币赔款和诉讼费用

2026年6月23日本周二下午,奥克兰高院再次就Paul Young诉肖志鴻的案子开庭,这次是审理肖志鸿(Morgan Xiao)提出的申缓执行支付Paul Young赔偿金和诉讼费用的申请。

前奥克兰市议员Paul Young

根据奥克兰高院的两项裁决,肖志鸿总共须支付Paul Young $478,441.89纽元。

  • 2025年12月1日,高院法官 Walker J 判决肖志鸿须向前市议员Paul Young支付$225,000纽元赔偿金
  • 2026年5月15日,高院法官 Walker J 裁决肖须向Paul Young 支付诉讼费用和相关支出共计$253,441.89纽元。

然而,魔王并未支付任何款项,而是申请暂缓执行要求他付款的法庭令,原因是他正在上诉程序中。

肖志鴻本人并未在6月23日出庭。他的代表律师在奥克兰高院法庭上表示,上诉理由之一是因为当事人认为在先前的审判中,其英文能力有限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庭审法官还是Walker J,她当即指出,先前庭审时,当事人由律师代表出庭抗辩;同时还有专业法庭译员在场提供服务。

肖魔王律师还表示,肖在提供法庭的誓词中称,如立即支付相关款项,将对其家庭及日常生活造成严重财务困难。

肖志鸿去年12月在接受新西兰电台RNZ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要上诉,还称“对自己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并不担心,” 因为他相信“肯定会上诉成功••••••这个钱不会是个问题。”

(RNZ文章截屏)


Paul Young律师表示已查明肖志鴻有三套房产,并已提出对房产扣押申请。

法官是否会因为魔王正在上诉程序中而准许他暂缓支付Paul Youn赔偿金和法律费用,预计两三周内会有结果。

Paul Young 的律师说,肖志鴻拖的越久,实际支付金额就会越高,因为利息也会算入在内的。

魔王肖志鸿当初在社交媒体上肆意诋毁他人的时候,恐怕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狼狈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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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Young控告肖志鴻诽谤案新进展:高院裁定肖“藐视法庭”,并进行“处罚听证”

到目前为止,根据奥克兰高院的裁决,肖志鸿/Morgan Xiao总共须支付前奥克兰市议员Paul Young $478,441.89纽元。

昨天,2026年6月17日,Paul Young控告魔王肖志鴻的案子又有了新的戏剧性进展 — 奥克兰高等法院进行了为时一个多小时的“处罚听证“(Penalty Hearing),以决定如何处罚已经被判定“藐视法庭“的Morgan Xiao。

原来,今年3月10日,奥克兰高院就对Paul Young 控告肖志鴻藐视法庭进行了听证。4月30日,高院裁定肖魔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

根据新西兰法规,对藐视法庭罪的处罚方式有三种: 1)罚款;2)社区服务 ;3)监禁。

Paul Young 的律师昨天在法庭上要求法官对肖志鴻进行罚款。

奥克兰前市议员 Paul Young

大家也许还记得,2025年12月1日,奥克兰高院裁决被告肖志鸿(Morgan Xiao)诽谤前奥克兰市议员Paul Young ,要求肖删除他在他本人社媒平台及第三方平台上的诽谤文章;并勒令他支付22.5万纽币赔偿金。

原告Paul Young 认为,被告肖志鴻明知法院裁决内容,却长时间未履行判令,包括未能证明曾要求第三方平台删除相关文章,故向法院控告其藐视法庭。

原告律師昨天在法庭上指出,虽然被告肖志鸿最终删除了带有诽谤内容的相关文章,但在其证词中仍拒绝承认其有藐视法庭的行为,亦未显示悔意,因此应予以适当惩处,以维护法院权威及司法公信力。

被告肖志鴻并未出席昨日的“处罚听证”,其律师为其在法庭上辩护。 预计法官将在未来4至6星期内公布判决结果。魔王肖志鴻是被罚款、还是社区劳动还是被判监,咱们拭目以待。


另外,今年5月15日,奥克兰高院法官 Walkers J 还做出一项有关赔偿费用的裁决: 被告肖志鸿须向Paul Young 支付诉讼费用 $146,268纽元,另加25% 的附加费,总计 $182,835。此外,肖还必须支付 $70,606.89 同案子相关的支出。

到目前为止,根据奥克兰高院的裁决,肖志鸿/Morgan Xiao 共须支付前奥克兰市议员$478.441.89。

图为奥克兰高院法官Walker J 5月15日裁决书的最终裁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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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新裁决,魔王肖志鸿需向Paul Young支付近48万纽币

还记得2025 年 12 月 1 日奥克兰高院对Paul Young(扬宗泽)控告Morgan Xiao(肖志鸿)诽谤案的裁决吧?

肖志鸿败诉,须向原告Paul Young 支付损害赔偿金$225,000纽币。同时法官下令肖删除相关诽谤性帖文,不得重复相关指控。

前奥克兰市议员Paul Young


判决后,肖魔王迟迟不执行法庭令,Paul Young再度对肖志鸿提起诉讼。

2026年5月15日,奥克兰高院法官做出裁决: 被告肖志鸿须向Paul Young支付诉讼费用 $146,268纽元,另加25% 的附加费,总计 $182,835。此外,肖还必须支付 $70,606.89 同案子相关的支出。

算下来,肖志鸿/Morgan Xiao得支付前奥克兰市议员$478,441.89纽元。

恶有恶报,大快人心!!!

那个在华社兴风作浪、张狂一时的肖魔王恐怕悔不当初吧!

看看还有谁在步其后尘,或是明里暗里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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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room 编辑:奥克兰前市议员Paul Young 打赢诽谤案官司,被告肖志鸿须赔偿22.5万纽元

2025年12月1日周一,奥克兰高等法院对当事人通告了对Paul Young 控告魔王肖志鸿诽谤案的裁决。12月5日周五,裁决书公开。当日,新西兰知名媒体人、新西兰英文媒体Newsroom 联合编辑 Tim Murphy 发布文章报道此案。以下是对这篇文章的翻译。

前奥克兰市议员 Paul Young 在一宗诽谤案中胜诉,被告是活跃在社交媒体的声名狼藉的肖志鸿(魔王/Morgan Xiao)。案件涉及其在中国社交平台微信上发布的多篇帖子,这些帖子被指控暗示 Young 不适合担任公职,并受到外国势力影响。

奥克兰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New Zealand) 法官 Tracey Walker 裁定,肖魔王必须就 2021年至2023年间发布的16篇帖子中的13篇 向Paul Young 支付 22.5万纽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一般性赔偿金和加重损害赔偿金(general and aggravated damages)。

Tracey Walker) 法官将这些帖子形容为“一场诋毁运动,完全没有任何负责任传播的特征。”

法官同时驳回了被告肖志鸿提出的抗辩理由,包括:

  • 言论属实(truth)
  • 出于公共利益的负责任传播(responsible communication)

法官指出:“被告在每一项言论中所体现出的责任程度都明显极低。”


法院下令删除帖子并禁止重复相关指控

除支付赔偿外,法官还下令肖魔王:

  • 删除相关帖子
  • 不得重复相关指控

判决书写道:“命令肖不得再发表关于 Young 不忠诚、不诚实、不适合担任公职、腐败、受外国势力影响,以及滥用法院程序(misuse of court proceedings imputations等指控。”

Young 曾是奥克兰市议会 Howick 选区的市议员,任期至2022年。今年(2025)10月他曾尝试连任但未成功。

他说,这项判决证明了他三年来的诉讼努力是正确的。

他说:“我希望这一结果能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新西兰的法律体系能够为那些在持续网络攻击中声誉受损的人提供有效补救措施(New Zealand’s legal system provides effective remedies for those whose reputations are attacked through sustained online campaigns)。”


“支持台独”指控成为案件关键

Justice Walker法官指出,案件的核心争议之一是魔王肖志鸿的帖子将 Young 描绘为台湾独立支持者

判决写道:“这是一个在华人社区中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议题。”

不过法官指出,肖志鸿的言论还进一步对Paul Young做出下述指控:

  • 不值得信任
  • 腐败
  • 不诚实
  • 不忠诚

Young 否认自己支持台湾独立。他的律师告诉法庭,这样的指控在华人社区“可能对一个人的声誉造成致命打击。

判决书还提到,在审判结束后,Paul Young 试图把 2025年5月的一篇新帖子添加到其诉讼中。

法官认为该帖子似乎只是重复之前的言论。其中一项争议涉及帖子中的一个图示是否具有某种“文化含义”,暗示 Young 已经“不可救药”。

法官表示:在没有独立专家证据说明这种文化象征意义的情况下,她不会接受这一说法。

这些被认定为诽谤的言论主要以中文发布在微信平台上。微信是全球华人社区广泛使用的社交媒体平台。

Paul Young 认为,魔王肖志鸿的这些帖子旨在破坏他在地方选举中的胜算机会,同时提升肖魔王自己的政治前途。


法院:需从社会整体视角判断是否诽谤

在关于“支持台湾独立”的指控问题上,法官指出:法律必须从整个社会对声誉影响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群体。

不过她也提出,在多元社会中,这一原则的合理性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因为某些言论在某个族群或宗教社区中可能严重损害声誉,但在社会整体中未必如此。但她表示,目前的判例法不允许法院改变这一原则

法官认为:仅仅称某人支持台湾独立,在新西兰社会整体语境下并不一定构成诽谤;但肖志鸿的其他言论确实构成对Paul Young的诽谤。

法官总结说:肖志鸿的帖子是为了推进他个人的政治和个人利益,通过一场贬损行动 (campaign of denigration) 来削弱 Paul Young 的政治资本。


肖志鸿的抗辩与再遭法律挫败

Xiao 的“总体抗辩”是:把某人称为 “支持台湾独立” 并不构成诽谤。他还认为,Paul Young 试图压制他依据 《新西兰权利法案》 所享有的政治言论自由。

法院判决书称,肖的职业是停车管理员(parking warden),但他自认为是一名“观点鲜明的网络评论员”,也是一名强烈的亲中网民。他还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的一些其他观点被人认为是“极端”观点。

新西兰高等法院的裁决是魔王肖志鸿今年(2025年)第二次在法庭上遭遇不利裁决

今年6月,一名地区法院法官推翻了另一名法官先前作出的命令。

此前,魔王肖志鸿曾依据 《有害数字通信法》( 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ct ) 成功申请命令记者毛芃/Portia Mao 删除有关他的网上评论,并向他道歉。

然而,肖魔王是在未通知记者毛芃、也就是说在毛芃不知道自己是被告、没有上庭为自己做陈述的情况下获得了该项禁令。毛芃因为参与制作Stuff新闻网站制作的关于中国在新西兰影响力的纪录片后,遭到肖某等人的网络攻击,毛芃的评论出于对肖的反击。

Free Speech Union 的帮助下,毛芃成功申请撤销法庭先前的禁口令。

法官 Richard McIlraith 表示:“我不认为毛芃文章中的评论构成虚假指控……这些言论并非为了骚扰,也并非严重冒犯。”

与此同时,毛芃本周通过自由言论联盟表示,Xiao 的一名同伙富强(Frank Qiang Fu) 已在另一宗地区法院案件中起诉她,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判决。

她表示:“又来了……法律体系不应该成为压制新闻自由的武器(the legal system should not be a weapon to silence freedom of the press)。”

肖本人曾是新西兰地方政府选举候选人,此前曾称著名中国问题专家安妮-玛丽·布雷迪等人为“反华势力”和“狗娘养的”,并呼吁将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吊死而引发争议,Newsroom在2019年对此曾有过报道。

2022年,Paul Young 曾公开批评过肖魔王。据新西兰电台报道,Paul Young 当时表示:有来自中国的海外干涉行动,试图抹黑他的名誉并阻止他进入地方政府。

Paul Young 出生于台湾。他说一名中国间谍曾出现在他的竞选启动仪式活动现场。他还认为,与他竞选的“亲中候选人”,即肖志鸿/ Morgan Xiao,属于一个旨在影响选举结果的“海外干预行动”组织。


前工党议员霍建强: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前工党议员霍建强( Raymond Huo)是Paul Poung 控告肖志鸿诽谤案中的Paul Young的律师之一。

霍建强律师说,肖志鸿在其微信帖子以及审判过程中也对他进行攻击。

霍律师表示:“作为政治人物,必须具备极大的忍耐力,准备好承受各种攻击。“

他说:“但我完全没有想到,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我也必须承受同样程度的攻击——这完全是由于被告的挑衅行为。”

霍律师还表示:在诉讼结束后,肖志鸿仍继续发表有关 Paul Young 的帖子。

甚至在法院尚未正式公开判决之前,肖魔王就违反了司法发布禁令,提前发布消息和个人评论。而法庭规定的正式发布时间是12月5日周五上午10点

霍律师认为,这一判决具有深远意义:“这项判决应当开启华人社区赋权的新阶段,使社区成员能够对诋毁和抹黑的行动坚定地说‘不’。这一裁决实现了必要的正义,而判给原告的赔偿数额也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诽谤行为构成了有力而明确的震慑。“


肖魔王声言上诉,称判决损害民主价值

肖志鸿向媒体 Newsroom 表示,他将对高等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

他说:“我认为这一判决严重违反了《新西兰权利法案》(New Zealand Bill of Rights Act. )。司法裁决不应该禁止人们批评公职候选人,却只允许赞扬。”

Xiao 在判决发布后向 Newsroom 发表书面声明称,他认为法院试图惩罚他并帮助 Paul Young,以维护所谓的“新西兰价值”。

他说,但如果这种做法以牺牲公众监督和批评政治人物的权利为代价,那么这项判决实际上是在破坏新西兰的民主价值,违反《权利法案》。

魔王声称这项判决会将新西兰价值观贬值到朝鲜的程度。

Xiao 还表示:法院并没有禁止他评论 Paul Young,只是禁止批评。

他说:“这意味着我只能赞扬他。干得好,新西兰民主。”


(毛传媒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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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有害数字通信法》漏洞被利用来滥诉,国会议员Melissa Lee提交改革议案

由于魔王肖志鸿利用《有害数字通信法》的漏洞进行滥诉,2025年12月16日,国家党国会议员 提交了《有害数字通信(政治评论)修正案》,她说,发生在记者Portia Mao 身上的遭遇永远不应再发生。 这一改革方案对新西兰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至关重要。 该修正案要求

– 政治评论被明确赋予更高的保护级别;

– 公共利益和合法目的抗辩被写入法律;

– 法院在作出最终裁决时,必须给予被告人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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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兰交通局证实已停止聘用肖志鴻担任泊车管理员(parking officer)

2025年9月4日周四,新西兰英文媒体Stuff 一名记者就魔王肖志鸿的就职情况联络奥克兰交通局,交通局证实已停止聘用肖志鴻担任停车管理员(parking officer)。

奥克兰地区法庭法官分别在今年六月和七月判决肖志鴻输掉他对我和Stuff记者 Justin Wong 的诉讼官司。

肖魔王已就针对我的案子的判决到奥克兰高院上诉, 但坚信他会从失败走向失败!

在新西兰,司法体系不会成为肖魔王之流滥用来打压异己的武器! 据悉,肖魔王目前在申请奥克兰公立名校Macleans高中校董。



不过,在肖志鸿的“知乎”账号上,他仍旧自称“交通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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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是非边界:《华人头条》采访文章称肖志鸿“维权再挫再勇”

虽然肖志鴻对新西兰记者的两个诉讼官司都输了,但是新西兰的《华人头条》两次对他的采访文章,挺肖意味浓厚。2025年7月24日,在奥克兰地方法院发布法官裁决令—- 宣布肖对Stuff记者Jasson Wong的诉讼不成立的第二天,《华人头条》发表对肖魔王的采访文章,标题更直接称他是“维权”,而且还是“再挫再勇”,挺肖可谓旗帜鲜明。

难怪肖魔王自感“虽败犹荣”,称败诉只是“维权不成而已”,律师费权当博“知名度”的广告费了


然而,正如姚冬蕾女士对《华人头条》采访文章的剖析,该文”将法律败诉合理化、政治化“,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认知操控”; 而将败诉合理化为“荣誉”,是在模糊是非边界,让读者忽视案件的实质。

奥克兰Howick 华人协会会长姚冬蕾说,《华人头条》采访文章回避肖志鴻一再对记者提出诉讼、试图利用新西兰法律钳制新闻自由的本质;同时,“构建肖志鸿因政治立场被打压的叙述框架”,混淆法律与政治边界,为诉讼失败洗白、并包装为维权不易”,以此为肖博取同情,为后续诉讼或舆论反扑积蓄力量。

姚冬蕾表示,采访文章打造肖魔王的“维权”光环,是为了掩盖其频繁诉讼、浪费法律资源和潜在的骚扰本质。

《华人头条》采访文章多次提到“亲中”、“亲北京”身份,指责反对者是“政治站队”,目的是制造“支持我就是支持中国、反对我就是反华”的虚假选边逻辑;煽动身份对立、模糊公共认知,压制反对声音。

姚冬蕾女士说,根据ChatGPT的总结, 《华人头条》采访文章更像是败诉后的一次危机公关,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同时夹带政治立场动员与对异议者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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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无视法律尊严,魔王肖志鸿输了官司却称“虽败犹荣”

作为原告,魔王肖志鸿连输两场状告记者的官司,却说“输给反华势力,虽败犹荣”。

输了官司,不反省检讨自己,却将法律裁决政治化, 对法律裁决毫无尊重和敬畏,肖魔王这是把他自己置于新西兰司法的对立面,也至于新西兰国家利益的对立面。

网友有梦人说:“这宵小之人明显是在通过诉讼手段炒热自己,为其政治目标积累资本和能量。此类脸皮墙厚者大概不会像正常人那样太在乎官司输赢,这一波波的网络声量才是他所求。他要一步步把自己加工成名。接下来他可能会变本加厉,伺机制造新热点,以图保持‘名声’,好为自己捞取利益。”

7月23日拿,新西兰地方法院发布法庭裁决,宣布肖志鸿以数字通信伤害法状告Stuff记者的诉讼被驳回,肖志鸿在一个微信群中声称自己是输给了“反华势力”、输给了《漫长游戏》 (The Long Game)。

不仅如此,他还指责欢庆胜利的新西兰华人同《漫长游戏》”沆瀣一气“。

《漫长游戏》是新西兰知名英文媒体Stuff拍摄的纪录片 – 一部反映外国渗透新西兰的纪录片,于2024年6月13日播出。 6月17日,肖志鸿就写文章,对这部纪录片进行攻击。 他之后发表了多篇文章对这部纪录片进行攻击。

从肖在法庭发布判决令当晚在微信群的发言,可以看出他对败诉根本不在乎,对作为败诉方承担法庭费用也不当回事。他说一天费用也就1000多纽币,就当花几千块钱为自己做广告了。

曾经两次参加过地方选举的肖志鸿达说:“选民不管你是谁,知名度才是重要的。“

他对网友说:”你自己好好看看,人家西方政坛那些那些政客,哪个不是负面新闻缠身,什么惊天之语、脏话骂人,这太多了,这都不是事。你还真以为西方政坛是需要一个所谓的完人或者是一个看起来很光鲜的靓丽的驴粪蛋儿吗?那你太不了解西方政治了,……太幼稚了。“

也许,工党高层应该知道他们的Pakuranga区委书记对西方政治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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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Stuff记者Justin Wong赢得对魔王肖志鴻的官司!

Stuff记者Justin Wong赢得对魔王肖志鴻的官司!! Stuff记者Justin Wong赢得对魔王肖志鴻的官司!

恭喜黄记者!

奥克兰地区法庭今天(7月23日)公布法官裁决:肖志鸿控告黄记者违反《有害数字通信法》不成立,肖也未能证明其受到严重情绪伤害,因此驳回其诉讼,肖魔王需承担诉讼费用!

肖魔王利用新西兰法律打击记者、钳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企图又一次遭到重大挫败!开心不已!

Justin Wong 在2024年8月31日在Stuff发表了对我因参与纪录片The Long Game的调研工作而遭到一些华人极端分子打压的报道。他本人因为在写这篇文章对肖魔王进行采访而被提告,因为肖对黄记者对他提问的问题不满。 此外,他还因为在社交媒体LinkedIn上转发我的帖子被肖志鸿告。

魔王不知写了多少诽谤诋毁侮辱他人的文章,还擅长恶人先告状!不过两场真对记者的诉讼,都以失败而告终!

在新西兰,正义终将胜利!

愿自由之风永远吹拂! May the wind of freedom always b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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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先驱报》:奥克兰地方法院撤销肖志鸿对毛芃记者的禁言令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4点多,奥克兰地区法院发布RJ McIlraith法官的裁决令。在经过5月2日、29日和30日的听证后,Richard McIlraith法官宣布推翻地区法庭2024年7月29日的裁决,撤销肖志鸿(魔王)对记者毛芃的禁言令。

这一裁决被誉为“言论自由的一次重大胜利”。肖志鸿通过法律手段打压记者、打压批评声音的企图宣告破产!

6月13日星期五,新西兰最大的报纸《新西兰先驱报》(New Zealand Herald)发文报道此案,文章题目是《媒体内幕:“重大胜利”——地方法院撤销亲北京政治人物对新西兰华裔记者提出的禁言令》。文章作者Shayne  Currie 是新西兰有影响力的媒体人之一,他先后担任过《周日先驱报》(Herald on Sunday)和《新西兰先驱报》(NZ Herald)主编,如今他作为新西兰传媒集团NZME的特约编辑、《新西兰先驱报》主笔对外发声。

在文章里,Shayne Currie 先生着重介绍了RJ McIlraith法官为何推翻先前奥克兰地方法庭的裁决。

Shayne Currie 先生说,McIlraith法官对一位亲北京的政治活动人士在奥克兰成功申请法院禁令、试图封口一位新西兰华人记者的行为感到“严重关切”,该法官已经推翻了此前另一位地区法庭的法官在“不通知被告”(without notice)做法庭陈述、只听原告单方面之词的情况下发出的禁言令。

Shayne Currie 先生在文章开篇提到了新西兰言论自由联盟(Free Speech Union / FSU )对这一裁决的看法,FSU称,这项裁决是“言论自由的一次重大胜利”,也让人们关注到《有害数字信息法》正在被用作打压异见的工具 (is being weaponised to silence dissent)。

Shayne Currie 先生向读者介绍了两位当事人背景。案子的原告为政治活动人士肖志鸿(Morgan Xiao / 魔王),他自称为“政治评论员”、“公众人物”以及“社会活动家”,长期发表与中国相关的政治言论,并曾参加奥克兰地方政府选举。(需要补充的是,肖志鸿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两次参加奥克兰地方政府选举;2019年竞选奥克兰Howick 社区委员/ Local board member; 2022年竞选奥克兰市议员。他已宣布今年将继续参加奥克兰地方政府选举。)

Shayne Currie 先生说,2024年,肖志鸿对记者毛芃(Portia Mao)的文章和评论提出异议。毛芃曾为新西兰英文媒体《周日先驱报》(Herald on Sunday)、Newsroom 和Stuff 撰稿,并参与了Stuff的纪录片《漫长游戏》(The Long Game)的工作;该片深入探讨了外国政府在新西兰的干涉活动。

Shayne Currie 先生提到肖志鸿是新西兰工党成员,持亲北京立场,曾在一些评论中“批评”中国问题专家安玛丽·布雷迪教授(Professor Anne-Marie Brady)等人。

Shayne  Currie 先生在文章中着重介绍了肖志鸿在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 ”不通知被告“

首先,肖志鸿在依据“有害数字信息法(H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CT)提交的诉讼申请中说:

“自2019年以来,毛芃一直在网上和线下对我进行诋毁……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毛芃的恶意言论严重伤害了我的尊严,这些言论在新西兰华人社区广泛传播。每次她这样做,我都承受着精神压力。”

肖志鸿请求地方法院下令要求毛女士删除这些文章;且不再写类似文章;并公开道歉。

肖志鸿还请求法庭在开庭审理此案的时候,“不通知被告”,这意味着毛芃完全没有机会在法庭进行辩护。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直到2024年7月28日,肖志鸿在一个微信群中贴出奥克兰地区法庭的对毛芃的封口令 – 裁定毛芃需删除批评两篇批评肖志鸿的文章并公开道歉,毛芃才第一次得知此案的存在。这是因为肖志鸿向法院提供了一个错误的电子邮件地址,导致法院无法有效将法院受理肖志鸿诉讼申请的信息送达毛芃。

毛芃告诉媒体:“我简直无法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新西兰这样讲究法治的民主国家。”

毛芃于是要求奥克兰地区法院对案子进行重申,推翻先前的裁决。

2024年9月5日,奥克兰地区法院将原先的禁口令改为临时令,允许毛芃有权要求法庭对案子进行重审或是要求撤销原有裁决。

毛芃随后向奥克兰地区法院申请撤销先前的禁令。


二、滥用司法程序

在2025年6月11日周三公布的裁决中,理查德·麦克尔雷斯法官(Judge Richard McIlraith)指出,肖在诉讼申请中“并未坦诚说明为何要求庭审时不通知被告(without notice) 。”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依据《有害数字信息法》提起司法诉讼,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审理时不通知被告、只听原告单方面证词。然而,这种申请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定,法院只有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例如,如果通知被告可能会导致原告遭受人身伤害、恐吓或是证据被销毁;或是事件紧急、按正常程序会有严重后果。显然,肖志鸿申请法庭对案子进行单方面听证和审理缺乏可信依据。

毛芃的律师卡勒姆·弗雷德里克(Callum Fredric)在法庭上指出,先前的法官接受了肖志鸿要求单方面听证的申请, 但“没给出理由”说明为何接受这一申请。

“这直接导致肖先生在网络上‘洋洋得意地’宣称自己胜诉,称毛芃女士在‘新西兰主流社会中(不仅仅是在法院)受到了严重羞辱’。肖还在网上炫耀毛芃对诉讼过程毫不知情。”


三、是否对NetSafe 诚实

HDCA(有害数字信息法)规定,如果依据该法对他人提出诉讼,必须首先向NetSafe(网络安全机构)投诉,由NetSafe先进行调解。NetSafe的报告称,肖志鸿表示他已直接联系过毛芃以试图解决问题。

然而,McIlraith法官指出,毛芃从未收过到任何直接联系,“(肖)承认他从未直接联系过毛女士,他说他只是在她七月发表文章后在网上发文进行反驳。显然,肖向NetSafe所做的陈述不准确。”

McIlraith法官指出:“我尚无法断定肖先生的行为是出于恶意、构成程序滥用,但可以公正地说,我对他提出诉讼申请的方式严重关切 (I am seriously concerned at the way he has approached his application)。”

法官说:”我不打算以‘轻率’或‘无理取闹’为由驳回肖的诉讼申请,但我必须指出,肖的做法确实有很多不足之处。他的申请之所以能被接受,纯粹是因为他是自己出庭应诉(没请律师);他当然有权这么做,也有权按照标准表格的字面意思来理解。”

“总的来说,我承认虽然在法庭上他不经常需要翻译,但英语并非其母语,他在听证中说,他以为法院如果需要进一步信息的话,登记处就会(就他提出只进行单方面听证)联系他,并非不合理。”


毛芃文章和评论是否构成“伤害”?

McIlraith法官接下来审查的是,毛芃的文章与评论是否真正违反了HDCA(有害数字信息法),并造成了“伤害”。

法官提到,毛芃在社交媒体(一个微信群)上称肖“只配做条狗”,是对肖所写文章的回应。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肖志鸿在2024年6月17日、27日和30日连续发三篇文章攻击英文媒体Stuff 制作的纪录片《漫长的游戏》(The Long Game) ,并在第二篇文章中用毛芃的照片做头像、在第三篇文章的标题中点名“毛传媒” 》。)

“就这一表述在中国文化中的含义,我听取了大量证词,”法官在判决书中说。

McIlraith 法官认为,普遍共识是该词汇在中国文化语境中是一种常用表达,用来形容某人处于从属地位。

“这通常用在‘走狗’的语境中,换句话说,指为主子办事的人。从某种程度上看,这确实有贬义。然而,这似乎是一种常见用语,我注意到肖本人也经常使用这一说法。”

法官还查看了其他网络内容,包括肖在诉状中提供给法庭的一段翻译文字,肖的翻译是:“他真的不是狗,更准确地说,是狗最爱吃的那坨屎。”

不过,毛芃认为这一翻译不准确。(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段文字出自毛传媒网站的一篇论坛文章,是一位网名为“厚道人”的网友的评论。这篇题为《【论坛】恶妇伤害孩子的身体,肖志鸿伤害的是老英雄的心》的论坛文章发表于2024年7月9日,奥克兰地区法官在2024年7月的裁决中要求毛芃删除这篇文章。)

此外,要构成违法,还必须有“伤害”的证据。

法官指出:“肖所投诉的文章,并无独立证据显示确实对其造成了伤害(There was simply no independent evidence of harm being caused to Mr Xiao in respect of any of the articles about which he has complained)。

因此,(肖的诉讼请求)并未达到HDCA(有害数字信息法)第12条所设定的门槛,法院无法作出任何命令。毛芃女士要求撤销原裁定的申请应予支持( Ms Mao must succeed in her application to have the orders previously made discharged.”)。


肖志鸿要上诉?

肖志鸿向新西兰英文媒体Newsroom表示,他不后悔当初向奥克兰地区法院提告,他现在考虑上诉( considering appealing)。

(需要补充的是,肖志鸿多次在他的文章中提及毛芃不服判决“上诉“,这完全是编造事实,误导大众,营造他已在地区法庭赢得官司的假象。事实是,毛芃认为先前奥克兰地区法庭的裁决有问题,要求地区法院对案子重审这不是上诉。)

而肖志鸿不服判决,则意味着他必须到奥克兰高等法院上诉。  


“言论自由联盟”的回应

《新西兰先驱报》(NZ Herald)主笔 Shayne  Currie 先生采访了“自由言论联盟”(Free Speech Union) 执行长乔纳森·艾林(Jonathan Ayling), 艾林先生表示,撤销禁令是“言论自由的一项重大胜利”。。

乔纳森·艾林(Jonathan Ayling)

艾林先生对毛芃在言论自由联盟的支持下赢得了官司非常高兴。他说:“毛芃终于不再被新西兰法律封口,这对所有新西兰人来说都是好消息。”

艾林先生说:“法院明确指出,不能将法律工具武器化来压制政治辩论中的批评声音。HDCA (有害数字信息法)设立的初衷是出于良善,但如今已经在多个案例中被滥用,被用来压制异议。”

艾林先生表示,言论自由联盟正在对HDCA进行全面审核,分析所有判决案例,并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将研究结果提交政府司法部长。

(毛传媒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