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员工简单粗暴还短信辱骂,一老板被罚$4万

奥本管道工程公司(Oborn Plumbing)的老板丹尼尔·奥本(Daniel Oborn)大概没有想到,他对一名员工大发脾气并发短信辱骂的后果会那么严重 – 雇佣关系局裁决他赔偿这位员工4万多纽元。 

奥本先生因工作关系同员工艾希立·尼克林(Ashley Nicklin)发生冲突,他在给尼克林的短信中,指对方“盗窃,酗酒和滥用毒品”;而且还说他手里有对方不希望曝光的“证据”,此举被视为对员工的威胁。
 
此外,奥本先生到尼克家要公司车钥匙的时候,在尼克所住街道当着他的家人和邻居对他大吼大叫,这让尼克林非常尴尬和难堪。
新西兰雇佣关系局ERA经调查,裁决老板奥本要支付尼克林4万多纽币作为其遭受精神伤害和收入损失的补偿。  
 

(网络图片,与本文案子无关)
其实,奥本老板和水管工尼克林的关系一开始还挺好。尼克林是一位有13年工作经验的水管工,2018年7月开始在Oborn Plumbing公司工作。
 
不过,这种良好的工作关系在奥本先生和妻子2019年8月到日本进行了为期三周半的旅行后,产生了变化。 
 
奥本先生日本旅行这段时间,尼克林一直为他管理公司业务,奥本也因他职责的增加而每周额外付他400纽元。 
 
奥本一共支付了尼克林三周的额外工资。因为他外出旅行了三周半,尼克林要求他再多支付三天的薪水,结果奥本不愿意了。
奥本对尼克林的回应是:“这样不公平,兄弟你不要太贪心。”
随后,他指尼克林干私活使用黄铜配件,并向公司收费。尼克林于是详细向他解释了使用黄铜这件事。
 
而后,奥本给尼克林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周末不要使用公司货车。
 
8月15日,尼克林(Nicklin)向奥本(Oborn)发短信说,他那天无法工作,因为他的伴侣和他们两个分别5个月和2岁大的小孩都病了。第二天,尼克林还是不能去上班,因为家人的病还没有好。
当天下午4.30,尼克林接到了老板奥本的电话,电话里,奥本对着他大喊大叫:“把我的车钥匙给我!”
尼克林意识到欧本就在他家门外的街道上,他于是拿上钥匙出门,把钥匙交给了欧本,奥本的汽车停在大约100米外,身边还有两个男子。
 
因为奥本冲他大喊大叫,声音惊动了四邻,有邻居听到声音出来围观,还有人用手机拍摄下奥本怒气冲冲的画面,这一切,都让尼克林非常难堪。
 
后来, 几个街坊都作为证人出来作证,证明奥本那天确实是冲尼克林喊叫,情绪激动。  
尼克林说,老板这样对待他,是对他的羞辱。
 
尼克林说,这件事过后,他试图与奥本进行沟通,但遭到多次辱骂。 
2019年8月18日,尼克林告诉奥本说,他第二天不能去上班,因为他感到自己受到胁迫,担心自己的安全。
结果奥本先生在当天下午短信回复他,说他偷酒、酗酒和受毒品影响。 
奥本还说他“真是一团糟”,说他“不专业的态度震惊了我们所有人。”
奥本还发短信告诉尼克,告诫他“在失去一切之前,努力改善生活并照顾好家人;奥本还说他有尼克林不想曝光的证据。 
 
尼克林说,他对自己被奥本说成是个吸毒和酗酒的小偷以及对他进行威胁感到惊讶。
2019年8月29日,尼克林向奥本发短信,要求他支付假期工资。结果遭到拒绝。 
 
尼克林告诉雇佣关系局说,奥本对他的态度让他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他被解雇后一直都没有走出这段阴影,不得不寻求医生的帮助。  
尼克对雇佣关系局说,由于这些原因,他无法立即找工作,已经失业在家11个星期了。
雇佣关系局ERA对此案的判决是, 奥本先生需要支付尼克林
  • 25,000纽元精神伤害赔偿。
  • 13,475纽元因不正当解雇而导致的薪酬损失
  • $ 2568假日工资
  • $ 71.56的立案费(因败诉,需支付员工$71.56的ERA立案费)
  • $5000罚款(因违反《假日法》须向ERA支付罚款。)

针对这个案子,毛传媒采访了华社知名的雇佣法关系法顾问May  Moncur 女士,请她就案子的判决发表看法,特别是谈谈这个案子对华人老板有什么启示。 

May Moncur 
解雇员工需谨慎
简单粗暴行不通
May Moncur 对本案点评如下:
 
这个案子涉及不尊重员工,对员工有欺凌行为和不合理解雇 (精神赔偿加上工资赔偿);而且公司在解雇后不执行假期工资法的规定,不支付员工假期工资(故导致罚款5000纽元)。
在这个案子里,雇主奥本的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情绪化,没有遵照调查取证和纪律处分的程序来处理员工的问题。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确实有过失,也不可以如此简单粗暴地解雇员工,更何况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
在处理员工特别是要解雇员工的时候,雇主需要格外谨慎,要以尊重和诚信的态度调查处理问题,绝不可以对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或是人格侮辱。因为由此产生的对员工的精神伤害,一旦被法庭认可,赔偿数额往往很高。
新西兰的劳资法非常注重保护员工权益,这就要求公司在人事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讲究管理方法。特别是在解雇问题上,一定要慎重。在做出解雇决定之前,必须有合理的程序步骤并对所处理的问题做全面的评估。如果公司的纪律措施太过严厉,就会导致员工受到不公平对待,一旦诉诸法律,公司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如果员工的能力、业绩、表现、行为、态度和个人品质等出现严重问题,这些当然可以构成雇主解除雇佣关系的理由和依据。然而,任何一个理智、公平的好雇主,都不可以不尊重甚至侮辱欺凌自己的员工。
 
至于法律规定的员工的最低权益,更是应该绝对执行到位。
至于这个案子对华人老板的启示,那就是华人公司在人事管理问题上应该做到正规化,避免家庭式管理,遇到问题要主动且尽早咨询法律意见,以免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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