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毛芃作品

2011:从奥克兰市毛利法定委员会风波看毛利人政治特权

喧闹一时的大奥克兰市议会同毛利人法定委员会(Maori Statutory Board)的纷争终于告一段落。

结果是,奥克兰纳税人今年要为这个非经选举产生、但有权参加奥克兰市议会18个委员会中至少11个委员会会议的毛利法定委员会的运作,支付180万费用。 

前些时侯,这个毛利法定委员会因不满奥克兰市议会将他们提议的明年340万预算削减到190万,将市议会告上法庭。预计这场官司将耗费纳税人10万多元。

为解决这一问题, 奥克兰市议会近一半议员呼吁进行公开辩论。

在竞选中标榜要公开透明办公的Lyn Brown市长则在获得刚超过半数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关起门来同毛利法定委员会达成了协议。


毛利法定委员会的成立

根据国会去年通过的建设大奥克兰市的立法,毛利顾问委员会是大奥克兰市议会框架的一部分。

本来,毛利人竭力争取在奥克兰市议会设立三个专属毛利人议席。然而,这个提议遭到地方政府部长Rodney Hide的强烈反对,他威胁说如果设立毛利人议席,他就辞职。

毛利人虽然没有得到专有议会议席,但是,国家党政府同意建立一个毛利人法定委员会,就市议会在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管理上提供建议,而且这个委员会可以对大奥市18个委员会中的11个委员会有任命权。

由于毛利党的大力推动和支持,这一提议在国会得到通过。

按照法规,奥克兰市议会要为这个毛利顾问委员会提供事业经费。

今年2月,市议会策略和财经委员会通过决定,打算今年给毛利人顾问理事会拨款200万,明年拨款340万。

消息一经披露,舆论哗然,民众批评声浪强烈。


为何要打官司

在舆论压力下,大奥克兰市议会决定将今年给毛利法定委员会的200万拨款削减至146万,将2011-2012的年度拨款从340万削减至190万。

这下子,毛利法定委员不干了,他们决定将奥克兰市议会告上法庭。

毛利法定委员会主席David Taipari解释说:“这个预算费用是我们自己提出的,但市议会在拒绝时没有给出基本理由。”

根据毛利法定委员会的预算提议,他们的CEO年薪将有15万。

相比之下,奥克兰市长Len Brown年薪24万,副市长Penny Hulse年薪9.6万,市议员们的年薪为8万。 

毛利法定委员会主席David Taipari 说,340万的预算是用来支付顾问委员会运营的合理费用,包括给秘书处和顾问们的报酬。

他说,这个数目的钱是必须的,有了这笔钱,他们才能够履行顾问委员会的职责。

Taipari先生还说,根据立法,大奥克兰市议会有责任给毛利法定委员会拨款。

毛利顾问委员会要同自己的东家打官司,预计此举将耗费纳税人10万多元。

为解决这一问题, 奥克兰市议会近一半议员呼吁进行公开辩论。

在是否就毛利法定委员会的拨款问题进行公开辩论一事上,不主张进行公开辩论的市长Len Brown获得11票对9票的支持

然而,在去年的大奥克兰市长竞选中,Lyn Brown市长可是标榜要公开透明办公的。

根据奥克兰市议会同毛利法定委员会关起门来达成的协议,毛利法定委员会将撤回即将在高等法院开打的官司。

根据协议,大奥克兰市政府将给毛利法定委员会在今年余下的8个月的运作中,拨款180万,直接拨给委员会的资金为$984,200,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David Taipari的$75,000薪水、副主席Patience Te Ao的$65,000薪水和其他委员的$53,000薪水。

同时,市议会同意为毛利法定委员会提供财务和信息技术服务,这方面的服务成本是$264,000,而提供两名政策顾问和审计服务的成本是$265,000,此外,市议会还要为委员会委员和员工在奥克兰市中心的住房费用一次性支付25万。 

协议通过之后,毛利法定委员会主席Taipari承认,这180万拨款和其他资金支持够他们展开200万拨款要求中所列明的工作项目。

奥克兰市长Brown先生对此似乎感到十分欣慰,他说,“市议会同毛利法定委员会现在可以携手为所有奥克利人的最佳利益工作了。”

Brown市长表示,他打算把双方之间的争议忘到脑后。

Brown 市长还说,市议会按照法规建立这个毛利法定委员会并不容易,因为这个未经选举产生的毛利委员会可以坐镇11个市议会委员会,并享有投票权。


毛利法定委员会有无存在的必要?

毛利法定委员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首先,毛利顾问委员的职能就引起了争议,因为其成员可以参加奥克兰市政府至少11个委员会的会议,并且能为这些委员会任命并非通过选举产生的毛利人代表。

大奥克兰市议员 Mike Lee先生表示,成立这个毛利顾问委员会“从原则上来说是错误的,是反民主的,是带分裂性的。”

当毛利法定委员会打算起诉奥克兰市议会时,Mike Lee先生说他们实际是在起诉奥克兰市民,说“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工党奥克兰事务发言人Phil Twyford先生说,这个委员会的结构有缺陷,应该扔到垃圾箱里。

他说,给毛利法定委员会的拨款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他为此指责政府部长Rodney Hide,要求他辞职。

Rodney Hide则说,是政府内阁做出决定让大奥市议会在构架上包含毛利法定委员会,所以,他没有责任,不会辞职。

Rodney Hide说,大奥市议会同毛利法定委员会在拨款上的冲突说明,根本就不应该立法成立这个委员会。

有人批评说,如果当初在国会设立毛利人议席,开支远远没有现在大, 因为市议员的年薪只有8万。

奥克兰市太平洋人社区代表Arthur Anae称,市政府给毛利法定委员会的拨款是一个“悲哀的错误”。

太平洋社区顾问委员会发言人说,他们社区无论如何拿不到这么多钱。


问题出在政府身上 ?

地方政府部长Rodney Hide说,他从一开始就不同意在大奥市议会设立固定的毛利议席,因为他不希望看到那些没有经过选举的毛利人进入议会掌控市议会拨款。

而现在,大奥市议会对于毛利法定委员会如何花钱有控制权。

他批评毛利法定委员会“有先天的分裂性和争议性”,他说,是国家党和毛利党成立了这个“怪兽”。

“我从来没有想到国家党政府会同意让毛利法定委员会有投票权。” Rodney Hide说。

他批评国家党没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他还说,国家党的这个决定应该由国家党的支持者来评判。

不过, Rodney认为大奥克兰市议会可以通过减少几个同自然资源事务有关的委员会来限制毛利顾问委员会的影响。


大奥市议会对毛利法定委员会的一揽子拨款计划

对毛利法定委员会的直接拨款: $984,200

财经和IT服务拨款:$264,000

工作人员和审计服务拨款:$265,000

住宿拨款: $250,000

总计: $1,763,200

(原文发表于2011年4月18日《新西兰联合报》)


分类
毛芃作品

国庆节没有喜庆,怀唐依协定折磨着一代又一代新西兰人

作者: 毛 芃

“怀唐依协定已经不单纯是王室和新西兰土著居民之间关于历史纠纷的文件,而已成为一个极大地影响新西兰未来的宪法性文件。”  — Steven Young 

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的立国纲领象新西兰的立国纲领那么特殊 – 著名的怀唐依协定,其实就是一个前言和3项条款,每项条款也只有一句话。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国家像新西兰这样,一份只有三句话的协定,如此长久和深远地影响着新西兰的政治和种族关系。

1840年2月6日, 英国船长William Hobson同453个毛利部落首领在岛屿湾(Bay of Islands)一个名叫Waitangi的地方签订了被视为新西兰立国文件的怀唐依协定。协定签完后,Hobson船长同毛利首领们一一握手,一再说 “He iwi tahi tatou – We are now all one people(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

William Hobson船长

怀唐依协定的签订,为英国皇室和毛利人之间确立了一种伙伴关系,形成了新西兰二元文化的基础,也给了毛利人在新西兰法律之外的某些特权。政府1985年《新西兰权利法白皮书》(A Bill of Rights for New Zealand上说“协定给以白人(pakeha)作为新西兰人 – 而非征服者和入侵者 – 的合法性,他们是新大地之子(tangata whenua)的一部分” 。

虽然毛利人在英国人的统治下,从原始文明状态进入了现代文明,但由于对怀唐依协定英文版本和毛利文版本的不同理解,毛利人同白人之间始终存在着难解的恩怨。毛利人的被征服者和受害者心态往往在每年2月6日的怀唐依日集中爆发出来。

1975年,出于对毛利人权利的高度重视,新西兰国会通过怀唐依协定法案。在这一法案下,成立了处理毛利人历史索赔事项的怀唐依仲裁法庭。于是,新西兰出现了所谓协定索赔业( Treaty industry)。巨额的索赔、漫长的索赔过程、对协定所赋予权利的滥用,无不加深了新西兰国民内心的不安。

2004年1月和2005年8月,前国家党领袖Don Brash博士两次就怀唐依协定问题发表讲话。他在2005年8月的演讲中说:“协定索赔过程已经失控,建立在种族基础上的政治正确正在侵蚀我们的社会体系,双重法律和双重公民标准正使我们的国家走向种族分裂。”

Don Brash博士在演讲中还指出:“我们现在是一个拥有众多民族的国家,而不是以某种伙伴关系生活在一起的两个民族。”

作为反对党领袖,Don Brash的言论触动了全社会的心弦,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并引发了全民的讨论热潮。

面对这场全民大讨论,华人移民没有置之度外。2005年,张继革先生在《新报》先后发表数篇关于怀唐依协定的时事评论文章。其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华人移民对于怀唐依协定的看法。

在《怀唐伊条约及当代新西兰》一文中,张继革先生说:“任何一个条约的制定都有其时间上的适用性,正如一个国家的宪法一样,不可能一成不变,总是要随着时间和现实的改变而加以修改和补充,怀唐伊条约也不例外。这个条约是150多年前毛利人和英国人根据当时的情况所签订的。斗转星移,当今的新西兰已经有了翻天覆地变化. …如果说早期的新西兰在人口的结构上只有土著毛利人和英国人的话,那么今天它已经是一个由几十个种族组成的多元文化国家了。

“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还继续为毛利人的问题纠缠不休,这对其它种族的人来说就是一种不公。既然本国是一个统一的多元文化国家,我们就应该从全民的角度考虑任何涉及国家的问题。至于所谓立国之本的怀唐伊条约,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全民公投,对其进行适合现实的修改和补充。”

张继革先生希望国家党能“有效地阻止和逐步废除那些为个别族群提供特权的政策,为整体公民推行‘一国一律’的治国方略”。

在《怀唐伊条约与毛利人的贫困》一文中,张继革先生指出:“毛利人怀着一种受害者心态,处处要求别人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已经成了整个民族的心病,影响着他们对现实和未来的判断。这就是他们贫困和落后的根本原因。一个不能向前看的民族注定是要受制于人的。”

2005年11月13日,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和奥克兰大学亚洲研究院在奥大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人权、怀唐依协定和亚裔社区”的研讨会。著名学者、奥大亚洲研究院叶宋曼瑛博士在研讨会上做了《也是我们的协议?- 一个华人的观点》(OUR TREATY TOO? — a Chinese view)。

叶宋曼瑛博士在发言中指出:“对怀唐依协定、特别是如何将协定运用到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不存在着一个确定的或是权威的解释。”

叶宋曼瑛博士说:“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解释一个为二元文化社会做支撑的历史文件时,应当向所有非白人和非毛利人的族群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即他们应当如何理解和运用怀唐依协定。”

新西兰华人协会的Steven Young先生在研讨会上发言指出:“过去20多年来,对怀唐依协定的辩论局限于毛利人和王室之间,而王室则被认为是能够代表所有的非毛利人。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王室所代表的是绝大部分的新西兰白人,占人口11%的非白人、非毛利人族裔极少得到承认。”

Steven Young先生说:“怀唐依协定已经不单纯是王室和新西兰土著居民之间关于历史纠纷的文件,而已成为一个极大地影响新西兰未来的宪法性文件。… 新西兰所有的公民,不论是什么族裔,都应当有权利参与到对协定问题的讨论。”

怀唐依协议不仅影响着新西兰的种族关系,并且影响着新西兰的法令执行,因为法令出台时经常会有这样的字句:“在执行本法令时应当尊重怀唐依协定的固有原则(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is Act shall have regard to principles inherent in the Treaty of Waitangi)。”

什么是怀唐依协定的固有原则,这个好像难以说清。曾在国会中担任过议员的王小选先生告诉本记者说:“有一次在国会辩论中,优先党领袖 Winston Peters敲打着桌子质问‘什么是怀唐依协定固有原则?’,在场的国会议员没有一个能够回答得出。”

前国家党领袖Don Brash博士曾计划在2010年解决毛利人的历史索赔问题。国家党政府上任一年多来,显然大大加快了解决索赔问题的步伐。从今年到现在,向毛利人部落支付了一笔又一笔巨额补偿,在海岸和海床问题上,比工党更加让步。以至于社会活动人士Peter Lu先生在接受本记者采访时说,他已经“搞不清在解决毛利人问题、怀唐依协定问题上,国家党还是不是国家党。”

在解释国家党为何在怀唐依索赔问题上如此慷慨,前国会议员王小选先生说:“国家党这么做是为了拉拢毛利党和讨好毛利选民。国家党在上届大选政府组阁时,明明同行动党联手就能够组成政府,可偏偏要拉上毛利党。这是为了让两个小党互相制衡,它好实施中庸政策,为长期执政做打算。但这种做法的后果是顾及了一党私利、损害了国家利益。”

王小选说:“上两届工党政府对毛利人的历史赔偿都没有本届政府在这一年做得多。就是海伦·克拉克都没有答应让毛利人在怀唐依日悬挂毛利旗帜。”他说:“国家党的做法对华人社区是不利的,我们华人族群在这个国家应有的地位被忽视了。因为对一个种族的特权意味着对其他种族的不公。

Peter Lu 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是:“如果国家党现在还是Don Brash博士掌权,处理毛利人问题不会是现在这种政策。现在的国家党政府倚重于毛利党来解决毛利人问题,对他们进行团结、调和、软化,反过来毛利党在维护毛利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在缓和毛利人过激要求上起到作用。” Peter Lu认为John Key在处理事情上“具有国际视野,这可能同他以往在海外做过国际金融有关”。

怀唐依协定,一个原本象征种族和平共处的建国纲领,却在诞生后为新西兰制造了许多种族问题,折磨了一代又一代新西兰人。这不可谓不是个讽刺。当时光进入了21世界的第一个10年,当离怀唐依索赔问题的最终解决越来越近,我们也许有理由乐观的期待,今后的怀唐依日就是一个纯粹的举国欢庆日,没有怨恨,没有困惑,没有抗议;我们的总理在怀唐依参加纪念仪式时不会被推搡、不会被扔泥巴,不会掉眼泪。

原文发表于2010年2月6日

分类
毛芃作品 热点话题 编辑推荐

两个族群互相看:华人眼中的毛利人和毛利人眼中的华人

作者:  毛 芃

毛利人是最早踏上新西兰土地的人,公元1200-1300年之间,毛利人祖先登陆新西兰。 1853年,新西兰首次有华人进入。作为后来者,华人如何看待毛利族群?历史上和当今的毛利媒体又在如何描绘华人?

本世纪初,奥克兰大学知名毛利学者Margaret Muta教授和著名华人学者和奥大亚洲研究院副教授叶宋曼瑛博士分别对此进行了学术探讨。


2006年9月20日,
两位女学者在奥克兰大学Waipapa Marae举行了一场名为“Maori-Chinese Encounters: looking at the ‘Other’ ”的公共讲座,向近百名听众介绍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听众包括毛利人、白人、本地出生的华人、华人新移民和澳大学生,还有前任新西兰总督Paul Alfred Reeves 爵士。

毛利研究系教授Margaret Muta和叶宋曼英博士在讲座上(毛芃摄影)

华人如何看待毛利人和毛利问题

叶宋曼瑛博士从2001年就开始了主题为 “当毛利人和华人相遇( When Maori and Chinese Encounters)”的研究课题,她对100多人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并邀请一些华人分小组对一些问题集中发表自己的看法。


自2005年12月到2006年3月间,叶博士就华人如何看待毛利人问题在网上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做了一个匿名问卷调查,全国范围内有约700华人参加了这调查。被访问人士为本地出生华人、在本地居住时间很久的华人以及华人新移民。

这次网上问卷调查的主要问题包括:

  1. 毛利人是否应当因过去土地被充公而得到赔偿?
  2. 与怀唐依条约相关的条款是否应从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删除?

调查问卷还进一步提出了华人如何看待毛利人的社会地位、华人如何看待自己的社会地位等问题。


叶宋曼英博士在讲座中向听众介绍和分析了调查结果,并将一些结果同2002年新西兰电子调查机构(New Zealand Electron Survey )对新西兰人就同样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比较。她说,总体来讲,华人对毛利人呈负面看法;在被调查者当中,认为华人对毛利人持负面看法的人占60%,认为持中立看法的占29%,认为持积极看法的仅有11%。


在对毛利人是否应当就过去土地被充公而得到赔偿这一议题上,持“强烈赞同”和“赞同”态度的有近40%,有30%出头的被访者“强烈反对“或“反对”。而2002年New Zealand Electron Survey 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43%的欧裔白人反对赔偿。


比较起来,华人在毛利人土地问题上的看法比白人稍微温和


与怀唐依条约相关的条款是否应从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删除这一议题上,近40%的参与调查的华人“强烈支持”或者“支持”,不到30%的华人“强烈反对”或是“反对”。而2002年New Zealand Electron Survey就同样问题对新西兰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55%的欧裔白人支持将与怀唐依条约相关的条款从现行法律条文中删除。


在怀唐依条约的问题上,新西兰华人的态度也比白人温和。

在怀唐依条约是否同华人有关这一议题上,赞同者和不赞同者在数量上旗鼓相当;40%的人认为同华人无关,近40%的人认为同华人有关系。


在对毛利人和华人族群地位相比较的议题上,80%的华人被访者认为毛利人享受的权力要比华人多;有约45%的被访者认为毛利人是新西兰土地的主人,反对这一观点的有30%。


另外,70%的华人受访者认为毛利人享受了太多特权,持反对意见的刚过10%。


根据叶宋曼瑛博士所作的调查,虽然总体而言华人对毛利人呈现负面看法,但是在程度上同华人在纽西兰居住的时间长短有关,居住的时间较短的人对毛利人看法更为负面。例如,来新西兰不到五年的华人新移民对毛利人持负面看法的超过60%;居住10年以上人持负面看法的则不到60%;而本地出生的华人对毛利人持负面看法的为50%。


调查也发现,在新西兰居住时间较长的华人,同毛利人的个人关系也相对较为密切,他们或是有毛利人伴侣、或是有毛利人朋友、同事或是与毛利人共同分租房子成为室友。例如,来新西兰不足5年的华人只有不到20%的人同毛利人有私交,而本地出生的华人有约30%的人同毛利人有私交。


另外,调查还发现同毛利人有私交的华人对毛利人更具同情心态。例如,同毛利有私交的人当中,有约47%的人赞同在土地问题上给予毛利人以赔偿,反对的不到30%;而没有私交的华人当中有约36%的人赞同给予赔偿,反对的超过30%。


叶宋曼英博士在讲座上(毛芃摄影)

华人被访者的感受

一些参与问卷调查的华人还在问卷上写下他们的感受。有华人写道:“包括毛利人在内的所有新西兰人对华人都有一种复杂的心态。他们一方面认为华人勤劳、有进取心和成功,一方面也视华人为一种威胁。”


有华人就怀唐依条约写道:“协议虽然是皇室和毛利人之间的协议,但是皇室代表的是所有新西兰人,这自然也包括华人。 …… 协议虽然对华人个体来说也许不重要,但是象所有的新西兰公民一样,华人其实还是受到协议的影响。”


在对毛利人的看法上,有华人写道:“我接触过很多毛利人,大部分很友好。每个族群都有优秀者,也有道德败坏者。所以我们不能说某个族群不好。”


还有华人写道:“毛利人社会地位低下,华人社会地位更低下。新西兰社会主体排斥华人。……现今新西兰社会中,毛利族群在社会经济地位上被边缘化,华人社会政治地位被边缘化,两者本质上都不属于主流社会。”


还有华人认为,“需要建立能够促成沟通的中间平台。”


叶宋曼瑛博士的结论

叶宋曼瑛博士最后就调查结果得出了几点结论。

  • 华人对毛利人表面上持负面看法。
  • 华人在对毛利人问题的看法上比新西兰白人更积极和富于同情心。
  • 华人对毛利问题的看法比预期的更成熟、深刻,在观点上也更丰富和多层。
  • 华人对纽西兰 社会的的文化适应程度和他们同毛利人的社会交影响了他们对毛利人和毛利人问题的看法。

叶宋曼英博士认为华人对种族关系的看法引人深思,对于致力于种族和谐和希望曾强社会凝聚力的政策制定者来说非常具有参考意义。

讲座结束之后,政府人权关系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 )和种族关系办公室(Race Relationship Office)立即联系了叶宋曼英博士,希望得到详尽的研究结果。



毛利媒体如何看待华人

著名毛利学者Margaret Mutu 教授对历史上和当今的毛利语媒体和毛利人经营的媒体做了一番调研,目的是了解毛利媒体如何看待亚裔特别是华人族群。

在Mutu 教授的研究著作中,有一个章节就是分析这一研究结果。Mutu 教授说,她发现历史上的毛利媒体对华人的描述同现代的毛利媒体对华人的描述有着显著差异,历史上以负面为主,而现今则越来越以正面的对中华文化的介绍为主。


Margaret Mutu 教授在讲座中说,在19世纪的毛利语报纸中,对于中国和华人的描述很少。她说,19世纪的毛利语报纸基本上都是英国白人殖民政府对毛利人进行说教和宣传的工具,编辑和作者以白人为主。

Mutu教授举了三篇文章为例,其中一篇发表于1855年9月1日,一篇发表于1858年11月1日,还有一篇发表于1861年3月1日。Mutu 教授相信毛利语报纸上发表的这三篇文章都是出自白人作者之手;这三篇有关华人和中国的文章都充满了贬损之词,例如华人被说成是不会驾驶战舰的懦夫、不信上帝的异教徒。


Margaret Mutu 教授在讲座中说,在二十世纪新西兰政府针对毛利读者的出版物中,同样包括了对华人和亚裔人负面的评论。不过,这些出版物中也出现了毛利官员撰写的他们在中国和亚洲的亲身经历,这些描述往往是积极和正面的。


当今毛利媒体集中在广播、电视和杂志。MargaretMutu 教授特别提到了本世纪成立的毛利电视台在介绍华人文化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例如,毛利电视台放映过一些表现中国传统文化和流行文化的系列纪录片,这些纪录片由华人制作,配有毛利语字幕。毛利电视台还播放过本地华人创作的纪录片 – Back Packer(背包客),这是由华人和匈牙利混血儿Sandor Lau 拍摄的表现世界各地的背包旅行者在新西兰的旅行经历。另外,毛利电视台还播放过表现中国神话故事的动画片《孙悟空》。


Back Packer(背包客) 的画面

此外,毛利语杂志Mana偶而也会刊登具有毛利人和华人混血血统的成功人士的事迹。

MargaretMutu 教授最后说,媒体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了人们对事务的看法。同时,她也认为不同族群之间的相互接触,有助于加强彼此之间的真正了解和理解。


分类
新西兰 毛芃作品 热点话题

怀唐依协定:也同亚裔族群有关?人权委员会和奥大联合举办研讨会

作者:毛 芃

2005年11月13日星期日,纽西兰人权委员会和奥克兰大学亚洲研究院在奥克兰大学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人权、怀唐依协定和亚裔社区”的研讨会。参加这场研讨会的有知名专家、学者、知名毛利人士、还有政府政策研究员和媒体行业的人士, 总共有一百五十人多出席了这次会议,其中包括华人、白人、毛利人。我作为媒体代表也应邀在会议上发言。

我和与会的讨论发言小组的人士在一起,左一站立者是前总督Paul Reeves爵士

在为时一天的会议上,人权委员会的代表和前总督Paul Reeves爵士首先做了发言。然后, 十多位来自亚裔社区不同族群和领域的代表分板块做了主题发言,其中包括“华人观点”、“南亚人观点”、“韩国人观点”和“年轻亚裔的观点”。最后一个发言的是人权委员会首席专员Rossalyn Noonan女士。接着,大会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听众提问和讨论。纵观整个会议,虽然学术氛围浓厚,但是气氛相当热烈, 不论是代表发言还是听众发言都不时引起与会者的掌声和笑声。

这次研讨会的主要组织者、奥大亚洲研究院副教授叶宋曼英博士说,举办这一研讨会的目的是希望促进亚裔族群参与对怀唐依协定问题的讨论。

会场

怀唐依协定:华人被排斥在外

说起怀唐依协定,不少华人可能都知道这一协定被广泛视为纽西兰立国的纲领性文件。怀唐依协定签署于1840年,由当年的英国王室代表和纽西兰453个毛利人部族首脑共同签订,这一协定的签订为皇室和毛利人之间的相处关系建立了一个基本框架。怀唐依协定有有英文和毛利文两个版本,但是英文版本显然比毛利文版本对英国王室更为有利。 过去一百多年来,围绕着怀唐依协定纽西兰白人同毛利人之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而这种对立情绪往往在每年2月6日的怀唐依日 —  一个原本象征着民族团结和睦的节日  –  达到了高潮。

在怀唐依协定问题上毛利人和白人之间长久以来存在着很多争执,有关怀唐依协定的话题和讨论也似乎被人们认定是专属毛利人和白人。但是,在这个亚裔人被排除在外的对话和讨论中,亚裔移民却是被讨论的对象之一。早在1991年, Treaty Times刊登文章说,由于亚裔移民的大举进入,毛利人在寻求对自然资源的索赔方面、在社会地位方面都面临着真正的威胁。有学者甚至认为政府在引进欧洲、澳大利亚和英国移民以外的移民时,应当咨询毛利人的意见,因为毛利人祖先同英王室签署的怀唐依协定其实就是这个国家的第一份移民文件。

宋曼英博士在她的题为“也是我们的协定 ? 一个华人的观点” ( OUR TREATY TOO? — a Chinese view)的演讲中指出,作为支撑国家定位的“活文件”,怀唐依协定规定着纽西兰的种族关系。作为纽西兰公民,华人和其它非毛利、非白人族群也应当参与对唐依协定问题的讨论。她说,过去20多年来,对怀唐依协定问题的争论在白人和毛利人之间一直没有停止过,双方之间就彼此的权利和职责问题争辩得热火朝天,但是亚裔人士却扮演着尴尬的旁观者的角色,完全没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会议中毛利女士发言

华人的焦虑

叶宋曼英博士在发言中指出, 许多华人对怀唐依协定的负面态度来自于所谓的协定索赔业( Treaty industry)和对协定所赋予权力的滥用;而漫长的协定索赔过程、毛利人的特权加上一些毛利政治人物手中挥舞的种族主义牌加深了华人内心的不安。

在纽西兰,对毛利人权利的高度重视始自1975年怀唐依协定法案的通过,正是在这一法案下,处理毛利人索赔事项和同处理协定事物有关的仲裁委员会得以成立。

叶宋曼英博士说,纽西兰华人在历史上曾经被剥夺公民权,被歧视、被剥夺表达心声的权力,完全被社会边缘化,他们曾经没有任何归属感,这种现象不能再出现了。她说, 1840年的毛利人和英国王室同2005年的毛利人和英国王室已经非常不同。如果怀唐依协定确实是纽西兰的立国文件的话,每一个纽西兰公民都应当参与到这场持久的讨论之中。她希望亚裔人士把自己真正当成纽西兰人,要自觉参与到对怀唐依协定问题的讨论中。

叶宋曼英博士说,早在1993年,就有热心的华人新移民根据英文版本将怀唐依协定翻译成中文。随后,这些热心人士又补充了同怀唐依协定有关的历史资料,指明英文版本同毛利文版本之间的差别导致白人和毛利人之间的论争。这些资料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发送到每户有记录的华人家庭。叶博士说,这一不寻常的努力显示了新移民对纽西兰历史的关注和尊重,对怀唐依协定了解的渴望;更重要的是,他们希望明白怀唐依协定对华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宋曼英博士在发言中指出,对大多数新移民来说,1840 年的怀唐依协定似乎仍在起着界定少数族群相关权利的作用。但其实,对怀唐依协定、特别是如何将协定运用到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不存在着一个确定的或是权威的解释。

耐人寻味的是,与这次研讨会碰巧同时发生的是奥克兰地区议会要求对新移民进行有关怀唐依协定问题的考试。

宋曼英博士说, 考试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必须抛弃那种让某些少数族裔比其它族裔有更多特权的概念。她说,一提到怀唐依协定,就有人说应当教育亚裔移民了解协定,然而,没有人能清楚说明应当教育亚裔移民了解怀唐依协定的哪些方面。她说,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解释一个为二元文化社会做支撑的历史文件时,应当向所有非白人和非毛利人的族群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即他们应当如何理解和运用怀唐依协定。


协定已同立法联系在一起

“纽西兰华人协会”的 Steven Young先生说,作为一个原则问题,纽西兰的少数族裔是支持怀唐依协定的, 因为这一协定从历史、宪法和法律上的角度给予少数族裔在纽西兰生活居留的依据。

 Young先生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怀唐依协定和人权:从二元文化到多元文化”的发言。他在发言中说,过去20多年来,对怀唐依协定的辩论局限于毛利人和王室之间,而王室则被认为是能够代表所有非毛利人。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王室所代表的是绝大部分的纽西兰白人,占人口11%的非白人、非毛利人族裔极少得到承认。

Steven Young 说,如果怀唐依协定只是简单的处理旧有的积怨和纠正过去的错误,王室的作用会被移民和少数族群所接受。因为这些少数族裔本身,在过去遭受过种族主义的歧视。然而,近年来,怀唐依协定已经同国家立法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法令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字眼:“在执行这项法令时应当尊重怀唐依协定所固有的原则(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is Act shall have regard to principles inherent in the Treaty of Waitangi)。 Young先生说,很显然,怀唐依协定已经不单纯是王室和纽西兰土著居民之间关于过去的纠纷的文件,而已成为一个极大地影响纽西兰未来的宪法性文件。

Steven Young先生因此得出结论说,纽西兰所有的公民,不论是什么族裔,都应当有权利参与到对协定问题的讨论。因为这是符合基本民主和人权原则的,即所有的公民都应当对他们的法律有平等的使用权 ( citizens should have equal access to their laws).

Young先生在发言结尾时说,所有的历史学家和怀唐依协定的研究者都认同纽西兰应当从二元文化进入多元文化。


华文媒体如何报道毛利人事务

在这一研讨会上,我作为媒体记者和华人资深媒体工作者郑成美先生就华人媒体如何报道怀唐依协定和毛利人话题做了专门发言。我在5分钟的发言中,通过幻灯展示侧重介绍了《中文先驱报》自2004年我入职以来我本人和报社在同毛利人相关的话题中都做了哪些报道。报道的内容包括介绍怀唐依协定、海岸和海床法案、毛利党和2005年大选、毛利人大学等。

会后有听众向我表示对华人媒体行业的工作很感兴趣。

我在会上发言,先介绍了一下《中文先驱报》的背景
当时的《中文先驱报》有一个“纽华讲堂”,发表一些社会焦点文章,其中也发表有关毛利事务的文章,例如有一篇文章是讲海床法安修改符合毛利人利益。
从2004年3、4月份我就职到2005年11月这次会议召开,《中文先驱报》发表了有关怀唐依协议、海岸海床法案、毛利党和大选、毛利大学以及毛利人犯罪等方面的文章

这次研讨会吸引了主流媒体的注意,TVNZ, Radio New Zealand 和 New Zealand Herald (新西兰先驱报)都对此进行了报道,毛利广播电台还两次采访了叶宋曼英博士,向她询问亚裔人士对怀唐依协定的看法。

听众对这次会议的反映也相当热烈,在有关这次研讨会的信息反馈单上,有听众写到:“我认为这是一次非常勇敢和必要的讨论。” 还有听众写到:“能听到不同的观点是件好事, 亚裔年轻人真了不起。” 另有听众写到:“对话已经开始。”

(原文刊登于《中文先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