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 芃
2025年,奥克兰华人富强先后在奥克兰地方法院提起了四宗民事诉讼,一共涉及八位本地华人,他们当中有几位不同协会的会长,有前奥克兰市议员、有律师、有记者。结果是,富强在这些案子中全部败诉。
2026年9月12日,“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Auckland Seniors Support and Caring Group) 举办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向社区公开了奥克兰地区法院对这些案子的判决结果,并探讨了这些诉讼案子对社区的影响。

四宗诽谤案的被告律师Thomas Newman 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新闻发布会在奥克兰的奥塔拉音乐艺术中心(Otara Music Arts Center)举行。来自爱心协会的60多位会员代表、其他友好协会及合作伙伴代表,以及受邀出席的媒体记者、翻译、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据新闻发布会主办方介绍,富强试图通过四宗诽谤诉讼案向八名被告寻求 250 万新币的赔偿。
不过,富强的第一个诽谤诉讼案就以失败告终。奥克兰地方法院最终驳回了富强提出的诽谤诉讼请求,富强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并且需向两名被告支付法律费用。
法官Kate Devenport KC 在2025年12月3日所做的判决中,还发布了《骚扰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和《有害数字通信令》(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Order),其内容包括:富强在未来两年内不得在任何社交媒体发布涉及两位受保护人的内容,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电话、信件、电子通讯等)与两位受保护人联系。原告如果违反上述两个限制令的任何一项,都将面临最高为 6 个月的监禁或 5,000 纽元罚款,累犯最高可判 2 年监禁。
法官在判决书中,还对富强的“新西兰华人协会反贪办”(Chinese Associ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ew Zealand)提出严正警告。
“法院最严重关切的事实之一,是原告利用发布在中文网站和微信上的‘公告’来控制、惩罚或打压他人;尤其是‘华人协会反贪办’的公告。”
“原告使用司法部或警方徽标的行为完全不当,法院严厉警告富先生停止所有这些行为,这些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必须立即停止。这些公告毫无法律效力。”
2026年6月9日,奥克兰地方法院正式签发加盖法院印章的法庭令(Sealed Order),命令富强向两名被告支付合计34,032纽元的诉讼费用及相关支出。

富强利用他成立的社团组织 – “新西兰华人反腐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ew Zealand)– 发布多篇恐吓威胁他人的公告。
新闻发布会主办方表示,四宗富强控告他人诽谤的案子中,另外三宗也都先后被法庭驳回。这三宗案子的部分被告正在通过律师向富强索要相关法律费用,法官已经裁决富强需要支付4.5万纽币。
此外,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姚冬蕾依据《有害数字通信法》(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ct)对富强提出起诉,结果,奥克兰地区法庭判姚冬蕾胜诉。
2026年6月8日,法官 N R Dawson 对富强发出禁止骚扰令,命令富强不得亲自或通过名为“新西兰华人反腐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Anti-Corruption of New Zealand)的组织,在任何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有关姚冬蕾或其任何化名的信息。该禁止骚扰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八名被告之一的郝女士因故没有到场,她在书面发言中说,她在2025年担任某华人协会负责人期间, “曾就协会会址及相关事宜向富强发出禁足令。禁足令是房屋占用人依法有权采取的措施。 此事及相关通知后来被发布在微信群中。”
郝女士说:“富认为这些发布内容构成诽谤, 并对我及其他社区成员提起诉讼, 索赔金额巨大。此事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当时我已年届八十, 面对持续不断的网络纠纷和诉讼, 我感到非常困扰和不安。我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处理法院文件, 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作为一名普通的社区志愿者, 我只是想尽我所能为社区服务。然而却意外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经过审理, Devonport 法官于2026年8月18日作出正式裁决, 法院最终驳回了富对我们的诽谤指控, 并裁定我们有权获得诉讼费用。”
郝女士最后说:“意见分歧应当通过正常、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普通民众不应承受 不必要的压力和旷日持久的法律负担。”
新闻发布会主办方在“简报”中表示:
“社区纠纷的最终裁决并非取决于谁的声音最大, 也并非仅仅因为某人先提起诉讼。 裁决依据的是证据和法律。 受到批评并不意味着某人就受到了诽谤。被起诉并不意味着被告做了违法的事情。 言论自由并不保护骚扰或威胁行为。
主办方在会议致辞中表示:
“在一个民主社会中, 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观点上的分歧不应演变为针对个人的攻击、骚扰甚至打压。 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但言论自由同时也意味着责任。 任何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威胁、骚扰、羞辱 他人,也不意味着可以故意传播虚假或者有害信息。”
主办方期待这一次新闻发布会“能够推动一个更加健康、理性和安全的社区环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不受到恐惧和骚扰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观点。“
奥克兰长者互助关爱协会(爱心协会)会长姚冬蕾表示,举办此次新闻发布会,“是希望通过介绍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理结果,让华人社区进一步了解新西兰的法律制度,增强人们对新西兰司法体系的信心。”

















